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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5-01 13:13:24

白银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白银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3年召开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白银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全市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白银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决算和2023年住房公积金财务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报告》、《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白银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现设9个科室,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1人,其中在编52人,劳务派遣2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174家,净增单位133家;新开户职工12164人,净增职工4314人;实缴单位1650家,实缴职工128507人,缴存额20.57亿元,分别同比增长3.38%、减少4.98%、增长17.61%。2023年末,缴存总额195.9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73%;缴存余额83.18亿元,同比增长6.5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3年,75275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5.44亿元,同比增长54.6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08%,比上年增加17.97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12.7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8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最高额度没有区分单缴存职工与双缴存职工。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292笔13.8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88%、47.88%,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91亿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5658笔122.61亿元,贷款余额51.4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29%、12.72%、13.0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1.88%,比上年末增加3.5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477笔21652.6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0970.2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0021.9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3   年,未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止2023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2亿元,项目贷款余额为0。

(四)购买国债:2023年中心无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业务。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2.53亿元。其中,1年(含)以下定期1.95亿元,1年以上定期29.02亿元,协定存款1.5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1.88%,比上年末增加3.5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4653.31万元,同比增长2.7%。存款利息收入9260.3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5389.28万元,其他收入3.6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 13117.59万元,同比增长9.02 %。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66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52.37万元,其他支出0.22 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1535.72万元,同比下降3.65 %。增值收益率1.43 %,比上年下降 0.2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383.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205.0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46.79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205.0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831.76 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12734.5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720.60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096.79   万元,同比增长1.84 %。其中,人员经费761.73万元,公用经费102.67万元,专项经费232.3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18.62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254.58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89%,国有企业占25.47%,城镇集体企业占0.62%,外商投资企业占0.2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0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7%,灵活就业人员及其他占1.40%;中、低收入占99.21%,高收入占0.79%。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93%,国有企业占10.34%,城镇集体企业占0.84%,外商投资企业占0.4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6.0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48%,其他占4.89%;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1.1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24%,租赁住房占3.8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6.8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64%,其他占2.25%,无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和出境定居提取。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0%,高收入占0.8%。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0.6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8.19%,比上年末增加0.3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4589.2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04%,90-144(含)平方米占85.45%,144平方米以上占9.51%。购买新房占71.4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39%),购买二手房占14.43%,其他占14.09%,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2.0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7.99%,无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26%,30岁-40岁(含)占45.69%,40岁-50岁(含)占16.46%,50岁以上占5.5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1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87%;中、低收入占99.24%,高收入占0.7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1.77%,比上年增加19.5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

加大公积金支持租房提取力度,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每年1.5万元提高至1.68万元,全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4662笔5993.15万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调整情况:2023最高缴存基数为21741元,最低缴存基数为1770元;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均不高于2609元、不低于89元。

2.贷款政策调整情况:①加大对三孩家庭购房的支持力度,三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5万元。②推出“商转公”顺位抵押政策。全年办理“商转公”贷款464笔1.58亿元,其中顺位抵押贷款426笔1.46亿元,可为职工节约利息1603万元。③将冲还贷时间由放贷后次月冲还调整为首月冲还。④放宽异地缴存职工房产核查证明要求,异地缴存职工本地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只需核查购房地的房产,不再核查缴存地及户口所在地的房产。

3.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情况:首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2.6%,五年期以上为3.1%;二套房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五年期以上为3.575%。

4.提取政策调整情况:①提高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将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提高至每年1.68万元,其中三孩家庭1.8万元。②延长不动产权证书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限,购房人在购房时未使用公积金的,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1年内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延长至2年内,提取总额不超过房款总额。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不断提升服务效能。一是优化“跨省通办”事项办理标准和业务规则。完善“跨省通办”业务指南,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与其他公积金中心形成房屋协查机制,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提升异地职工办理业务的便利度,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873笔。二是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行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企业在“一窗通办”平台注册登记时实现同步开设公积金缴存账户、个人账户等,为新办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协同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三是加强宣传培训。开展公积金业务大讲堂,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入园区、进企业,宣讲公积金政策,扩大政策知晓度;在营业窗口打造6个星级服务岗,不断提升行业社会形象。四是用好12329住房公积金热线。自开通以来,累计服务群众35万余次,业务准确率达到98.81%,服务规范合格率99.29%,热线服务评价满意率99.91%。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推进智慧公积金建设。完成了全省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全省智慧公积金平台20多个新增接口对接上线工作,实现了省内公积金区域业务协同办理,信息共享查询、风险防范协同、“一件事一次办”的业务需求。二是在公积金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基础上,对照市数字政府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工作任务,在数据的汇聚、共享、交换,公积金事项目录梳理、事项资源挂接、办件事项数据推送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衔接,实现系统间深度融合。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实现与民政和公安部门的数据互通。三是异地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实现“亮码可办”。在缴存职工申请开具相关业务证明时,统一使用“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使异地职工办事更方便。


专题:白银市公积金缴存 白银市公积金提取 白银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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