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孝感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3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工作情况和2023年度工作安排的报告》《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度财务收支决算与2023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报告》《孝感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孝感市商业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为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直属市政府管理的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7个办事处。从业人员192人。其中,在编147人,非在编4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年,新开户单位515家,净增单位382家;新开户职工2.73万人,净增职工1.08万人;实缴单位4278家,实缴职工22.09万人,缴存额39.69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8%、5.1%、8.9%。2023年末,缴存总额333.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2%;缴存余额148.77亿元,同比增长5.9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4家。
(二)提取
2023年,6.7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1.38亿元,同比增长30.7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06%,比上年增加13.1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84.4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51%。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025笔15.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94%、31.51%。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043笔8.41亿元。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3.58亿元。其中,市中心5.45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575笔156.99亿元,贷款余额78.09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6.76 %、10.88 %、2.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52.49%,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2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551笔21206.4万元。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5853.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868.05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未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
(四)购买国债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未购买国债。
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9.09亿元。其中,活期0.3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62.4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6.34亿元。
资金运用率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52.49%,比上年末减少1.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年,业务收入47163.58万元,同比增长1.56%。其中,市中心15065.57万元;存款利息22132.6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4997.64万元,其他33.3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年,业务支出21074.19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市中心6481.62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1034.26万元,归集手续费0.02万元,其他39.91万元。
增值收益
2023年,增值收益26089.39万元,同比减少1.76%。其中,市中心8223.94万元;增值收益率1.81%,比上年下降0.17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分配
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62.7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663.4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863.27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268.1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066.44元,其中,市中心上缴7634.08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349.7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3677.34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57704.54万元。
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993.17万元,同比增长16.9%。其中,人员经费2564.93万元,公用经费229.71万元,专项经费1198.53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63.3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01.52万元、38.24万元、423.5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82.73万元,逾期率0.11‰,其中,市中心0.12‰。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2349.72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1.95%,国有企业占18.55%,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0.8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灵活就业人员占0.81%,其他占1.18%;中、低收入占97.38%,高收入占2.6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5%,国有企业占9.31%,城镇集体企业占1.37%,外商投资企业占4.7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6%,灵活就业人员占1.28%,其他占3.6%;中、低收入占99.84%,高收入占0.1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老旧小区改造)占15.39%(其中老旧小区改造占0.00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81%,租赁住房占1.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4.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85%,出境定居占1.21%,其他占1.74%。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75%,高收入占1.25%。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8.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19%,比上年末提高0.6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7671.1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84%,90-144(含)平方米占87.7%,144平方米以上占6.46%。购买新房占49.64%,购买二手房占20.17%,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他占30.19%。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64%,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0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86%,30岁-40岁(含)占41.67%,40岁-50岁(含)占18.66%,50岁以上占5.8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4.9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5.07%;中、低收入占98.78%,高收入占1.22%。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5.76%,比上年增加11.6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2023年,中心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公管委会发[2023]8号),重点提高了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支持力度。一是上调租赁住房每年提取额度:由原“提取额度不得超过实际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15000元”调整为“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房租,最高不超过20000元”。二是增加引进人才租房支持政策:我市引进人才在缴存地无住房,需租赁住房自住的,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房租超过当年租房提取限额的,按实际支付金额提取。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孝公管委发〔2023〕6号)规定:2023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按2022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度工资总额÷12)核定。职工工资总额计算口径应按《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执行。
2023年度孝感城区(含孝南)、汉川、应城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50元,安陆、云梦、大悟、孝昌不得低于1520元。根据孝感市统计局提供的2022年孝感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相关工资数据,2023年度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675元。
2、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缴存比例与上年相同,未做调整。
3、当年贷款及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23年经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出台了《孝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公管委发〔2023〕1号)、(孝公管委发〔2023〕7号)(孝公管委发〔2023〕8号)、《关于推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通知》(孝公中文[2023]7号)等文件。
贷款政策的主要变化:一是取消仅我市缴存职工才能办理商转公贷款的限制条件。二是取消公积金贷款次数的限制,缴存职工所购房屋是第二套及以内均可办理。三是部分条件可上浮或提高贷款额度。四是深化武汉都市圈异地互认互贷。五是开展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六是明确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七是个贷率连续6个月低于65%时,相应提高贷款额度核定倍数。八是调整引进人才的支持政策。九是将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时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前。
提取政策主要变化:一是调整提取使用要件时限。二是增加了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三是优化了租赁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额度。四是提高了适老化改造提取公积金额度。五是增加了支付物业费提取公积金业务。六是调整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提取范围和方式。七是加大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频次。八是扩大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范围。
4、贷款最高额度调整情况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孝公管委会[2023]1号)明确“双缴存职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最高额度上上调10万元”。最高为70万元。
5、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执行。购买一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五年期以下(含5年)为2.6%,五年期以上3.1%;购买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利率分别为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23年,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持续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上不懈努力。一是延伸服务窗口。中心将16个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下沉至孝南区4个街道及市高新区3个街道(办事处)、受托银行服务网点设立公积金旗舰店,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二是拓展创新服务渠道。开展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线下设立网厅服务区,由专人协助缴存职工通过线上渠道进行业务自助办理。同时,依托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即时咨询解答的线上导办服务,实现群众在事项办理的每个环节中“一键咨询、轻松办理”。三是推进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直连互通。顺利实现主城区公积金贷款“一站式”办理,压缩贷款办理时限2-3个工作日,减少群众部门间来回跑动。四是深化各项通办业务。今年新增5项跨省通办事项,目前中心跨省通办事项增加到了13项,2023年通过代收代办形式线下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66笔,节约了缴存职工的时间和费用。五是武汉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同城化进一步推进。实现了公积金政策互认互贷、业务办理互为窗口、业务数据互联共享、异地委托扣划等项目的提质加速。六是持续提升综合服务平台服务能力。优化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渠道,新增多项业务线上办理,其中2项业务“零材料”办理,提取资金秒级到账。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23年中心信息化建设秉着守正创新理念指引,在切实做到保障信息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持续推进信息互联互通,不断搭建业务办理高速通道。一是扎实推进信息与网络安全建设。完成网络安全一体化项目实施,做好安全监测、漏洞扫描、安全防护等日常安全工作,全年未发生网络安全事故,在省市攻防演练中被列为防守成功单位,全市公积金系统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完成武汉都市圈业务服务平台对接项目(二期)建设。有效拓宽公积金业务办理范围、提升办理时效、防范资金风险,为全面深化武汉都市圈公积金同城化发展提供了强力的科技支撑。三是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对接工作。对接市场监管部门、人社部门和全国殡葬查询接口、编办数据接口、鄂汇办接口,不断搭建高效办成一件事高速通道,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效。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荣获2023年度全市平安建设优胜单位、十佳文明窗口创建优胜单位。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孝南办事处获全省住建系统表现突出单位。1人荣获“最美公积金人”称号。
孝感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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