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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襄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2022年工作情况及2023年工作安排的报告》,《关于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出台<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的通知>的议案》,《关于出台<襄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修订<襄阳市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是直属襄阳市人民政府领导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七个科室,下设两个管理部和七个办事处。从业人员204人,其中,在编108人,非在编9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828家,净增单位675家;新开户职工61371人,净增职工17201人;实缴单位6750家,实缴职工375459人,缴存额71.5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11%、4.8%、11.54%。2023年末,缴存总额559.2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66%;缴存余额244.65亿元,同比增长9.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7家。

(二)提取:2023年,107590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0.5亿元,同比增长29.2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61%,比上年增加9.6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314.6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9.1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211笔49.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13%、37.77%。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5.28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8603笔327.01亿元,贷款余额199.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55%、18.02%、14.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1.55%,比上年末增加3.3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098笔103283.5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224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1216.05万元。

(四)购买国债:无国债。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5.91亿元。其中,1年(含)以下定期1.65亿元,1年以上定期35.1亿元,协定存款9.1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1.55%,比上年末增加3.3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74836.44万元,同比增长8.45%。存款利息1421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60617.01万元,其他6.4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6741.79万元,同比增长11.5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4160.3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434.37万元,其他147.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38094.65万元,同比增长5.64%。增值收益率1.62%,比上年减少0.08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85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734.92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6509.73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297.5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25763.9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070.8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95364.4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583.27万元,同比下降5.17%。其中,人员经费2363.35万元,公用经费178.16万元,专项经费2041.76万元。专项经费中,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费1204.03万元,业务网点加固改造资金193.3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73.38万元,逾期率0.1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6070.82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2.19%,国有企业占21.53%,城镇集体企业占0.52%,外商投资企业占4.4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5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3%,灵活就业人员占2.43%,其他占3.43%;中、低收入占97.98%,高收入占2.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2.4%,国有企业占13.74%,城镇集体企业占0.49%,外商投资企业占2.6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7.0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84%,灵活就业人员占5.4%,其他占3.4%;中、低收入占99.51%,高收入占0.4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5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5.36%,租赁住房占2.34%,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1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3.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79%,其他占2.2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04%,高收入占2.9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07.2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93%,比上年末增加5.4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2339.28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0.08%,90-144(含)平方米占84.16%,144平方米以上占5.76%。购买新房占83.96%,购买二手房占16.04%。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1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58%,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9%。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8%,30岁-40岁(含)占48.14%,40岁-50岁(含)占17.74%,50岁以上占5.3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1.0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8.91%;中、低收入占97.63%,高收入占2.37%。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2.81%,比上年增加16.2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在缴存政策方面,针对灵活就业人员,量身定制“以贷定缴、按月对冲、合理定收”等政策,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从“能缴”到“好用”的转变;针对非公企业,建立差异化缴存机制,允许低标进入,逐步规范。

在使用政策方面,先后配合“襄七条”、新“襄七条”、省20条等新政,推出“简化套数认定、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取消首套房存贷挂钩、放宽多孩家庭贷款条件、优化贷款次数认定标准、延长贷款期限”等硬举措,全力支持襄阳房地产新政。2023年,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50.5亿元,同比增长29.26%;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49.94亿元,同比增长37.77%。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在全市推进“六统一”委贷业务综合柜员制改革,实现了委贷业务跨行受理和“只进一扇门”,贷款办理时效提升50%以上;在全省率先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打造更优营商环境;持续深化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改革,成功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开户,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部分高频事项自助一体机24小时可办,通过全省数据互联共享平台成功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委托扣划还款;扎实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向基层延伸,谷城实现住房公积金12个服务事项乡镇(开发区)可办;12329和12345热线办结率达100%,12345住房公积金“智慧热线”知识库包含智能语音311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系统获得各级荣誉共计138项,其中获得“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国家级荣誉1项;获得全省住建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先进集体、“全省住建系统表现突出单位”、湖北省“最美公积金人”等省级荣誉4项;获得襄阳市节约型机关、襄阳市巾帼文明岗、襄阳市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襄阳市“招商引资先进个人”、襄阳市学雷锋志愿服务典型等市级荣誉18项;获得优化营商环境先进集体(个人)、驻村工作优秀工作队(员)、“红旗窗口”、服务标兵等各类县(区)级荣誉115项,住房公积金各地窗口在每月考核中均位列前茅。

襄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3月27日


专题:襄阳市公积金缴存 襄阳市公积金提取 襄阳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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