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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8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 号)有关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4名委员,2023年2月7日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聊城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接隶属市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正县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职能科(室)、1个机关党总支、10个管理部。从业人员108人,其中,在编51人,非在编5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年,新开户单位1249家,净增单位866家;新开户职工2.85万人,净增加职工1.11万人;实缴单位9655家,实缴职工43.50万人,缴存额63.39亿元,同比增长9.85%、增长2.62%、增长13.40%。2023年末,缴存总额450.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38%;缴存余额215.38亿元,同比增长9.4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

2023年,11.7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4.81亿元,同比增长42.7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70%,比上年增长14.54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35.00亿元,同比增长23.5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222笔16.64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1.88%、29.64%。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9.2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52万笔348.33亿元,贷款余额163.7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54%、5.01%、-7.16%。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6.01%,比上年末下降13.59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45笔18163.1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84745.2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6817.66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5.88亿元。其中,1年(含)以下定期5.4亿元,1年以上定期29.4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21.0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6.01%,比上年末下降13.5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年,业务收入62081.63万元,同比增长2.92%。存款利息7302.4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54127.83万元,增值收益利息645.30万元,其他收入6.01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年,业务支出37390.09万元,同比增长12.18%。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31730.33万元;归集手续费3018.5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641.09万元,其他0.14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3年,增值收益24691.54万元,同比下降8.52%。增值收益率1.19%,比上年减少0.2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年,提取当年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026.2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665.28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236.58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753.61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5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88443.9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153.2万元,同比增长2.73%。其中,人员经费1015.56万元,公用经费862.8万元,专项经费274.8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603.18万元,逾期率0.9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9776.54万元。2023年,未发生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情况。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33%,国有企业占10.88%,城镇集体企业占12.99%,外商投资企业占1.0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8.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6%,灵活就业人员占0.26%,其他占0.14%;中、低收入占99.28%,高收入占0.7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8.60%,国有企业占7.51%,城镇集体企业占19.33%,外商投资企业占1.1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42%,灵活就业人员占0.34%,其他占0.22%;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7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02%,租赁住房占3.4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3.9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3%,其他占1.29%。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1%,高收入占0.99%。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9.24万平方米,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44%,比上年末减少4.2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814.2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31%,90-144(含)平方米占70.05%,144平方米以上占25.64%。购买新房占77.08%,购买二手房占22.9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5.6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4.32%,没有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0.72%,30岁-40岁(含)占51.63%,40岁-50岁(含)占15.28%,50岁以上占2.37%;首次申请贷款占89.08%,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92%;中、低收入占99.87%,高收入占0.13%。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6.62%,比上年减少6.9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1)缴存基数

2023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22017元(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339元×3倍)。

最低缴存基数暂按2021年9月22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执行,即聊城市所辖县(市、区)月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工资额未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2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3)月缴存额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284.08元。

计算公式:7339×3×12%+7339×3×12%=5284.08元

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170元。

计算公式:1700×5%+1700×5%=170元

2.当年归集、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1)开通“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办理对象为在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每年可申请划转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过内部转账方式直接冲抵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

(2)加大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支持力度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新市民、青年人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可按月全额提取上月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支付房租。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实行按年、按月两种提取方式自行选择一种方式办理。

新市民是指未获得聊城市户籍或获得聊城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青年人是指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自2023年10月1日起,调整贷款政策:

(1)提高贷款额度

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单职工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

(2)降低首付款比例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为20%,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降为30%。

(3)加大多子女家庭贷款支持力度

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满足首付款比例要求的前提下,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差别化信贷政策利率执行,即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2.6%,5年以上利率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利率为3.025%,5年以上利率为3.575%。

5.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继续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政策支持范围由原来的职工本人及配偶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扩大到职工本人、配偶、双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装电梯,可一次性提取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的产权人本人、配偶和子女(含子女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加装电梯费用。自2023年10月1日政策调整以来,共提取6笔,金额22.02万元,有力地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升级,为我市住房市场健康平稳发展提供助力。

(二)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创新“4零4员”模式,规范服务标准。深入开展“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运行零差错、零借口、零拖延、零投诉“4零”工作机制,优化第一接访员、政策解说员、业务办理员、帮办代办员“4员”服务模式,制定标准化服务手册,形成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标准化规范。

二是推行综合柜员制,创新服务模式。梳理编制温情“五步法”、服务“九步曲”,实行全员“帮办代办”,实现业务“一窗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柜台办结”。今年共收到群众表扬感谢留言、锦旗等近3000件,12345市民热线承办情况群众满意度始终保持100%。

三是健全监督体系,做好服务监督。建立“好差评”评价机制,实现“一次一评,一事一评”;落实“一事一访”回访制度,每月各管理部安排专人对办理业务群众进行电话回访;邀请第三方常态化开展群众满意度回访调查及电话暗访工作。今年来,不定期抽查音视频监控100余次,电话回访9715通,拨打暗访电话178通,回访接通率、满意率分别达100%。

(三)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优化服务渠道,完善智慧公积金体系。统筹建设了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等网上服务渠道,打通了与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山东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的业务联通,构建了以网上办、掌上办为核心的多元化智慧公积金服务模式,实现了36项业务“全程网办”、27项业务“全省通办”、13项业务“跨省通办”,归集、提取业务网办率分别达到99%、91%,进一步提升了公积金业务网上办事能力。

二是强化数据共享,提升数字化赋能水平。深度对接省、市大数据接口,持续推进高频电子证照应用,依托“数字黄河链”和“爱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公积金居民码”服务体系,利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和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截至目前,40项公积金业务中涉及的身份证、结婚证等证明,均可通过电子证照共享的方式查询核验;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个人异地贷款缴存证明、贷款还清证明、职工贷款还款信息、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明细5项高频应用数据均已纳入电子卡包;业务系统中能实时核验业务申请人的户籍、婚姻状况、房屋产权、社保缴存、个人信用报告等情况,进一步推进让数据多跑路,信息多跑腿。

三是拓展服务场景,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积极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整合为40项,推进实现“全上网、进中台、统一办”。在12329人工电话客服的基础上,辅以AI智能客服和智能外呼,实现“7*24小时”全天候在线,为群众提供一站式、集成化、不间断的精准服务,群众满意率、解决率始终保持100%。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市委书记李长萍,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峰对我中心《深入落实“三提三敢”工作要求的报告》作出肯定批示;我中心分别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全省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培训班、全市“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介绍;试行内部巡察、开展“预抵押转实际抵押”行动两项经验做法被省住建厅在全省推广;打造“无证明公积金”做法被省大数据局在全省推广;6项典型经验在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办实事,抓行风”优秀案例选编中刊发推广;“亮码可办”和“公银协作”推进服务大提升两项工作被市大数据局推选为数字强市建设成果优秀案例;“公积金查询”被数字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聊城市“爱山东”APP十佳应用。

中心在山东省住房公积金协会(金银杯)第二届乒乓球运动会中发挥出色,斩获男子团体亚军、中年组男子单打冠军、青年组男子单打亚军;在聊城市第三届运动会中夺得中式台球团体赛亚军,被运动会组委会授予道德风尚奖,李明杰、张伟、彭程三位同志获评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在“节能降碳,绿色同行”主题摄影作品评选活动中被市委宣传部、文明办评为优秀组织奖,邢晓冉摄影作品荣获二等奖;在2023年聊城市“庆七一学二十大,奋进新征程”合唱比赛中荣获二等奖;马翔飞同志被市委宣传部授予聊城市“学习强国”优秀管理员;雷雯雯在市妇女联合会组织的“感悟领袖为民情怀,凝聚巾帼奋进力量”征文比赛中荣获优秀奖。  

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四元同创”活动中,中心机关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中心“聊诚办”党建品牌获评优秀党建品牌,刘东华、武莉莉两位同志被评为“执行力榜样党员”,周琰同志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党支部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评为“2022年度示范(五星级)党支部”荣誉称号。

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荣获“2022年度优质服务窗口”,连续32个月被评为“优质服务窗口”;东昌府管理部被市委组织部评为新录用公务员场景化教学培训基地;市直管理部被评为全市首个营商环境标准化建设观摩场景;冠县管理部、茌平管理部被市妇女联合会、市委宣传部授予“最美巾帼奋斗集体”荣誉称号;牧春国同志获评省“四进”工作队期末综合考核优秀队员,张国鑫、任海英两位同志被聊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评为2022年“先进工作者”。


专题:聊城市公积金缴存 聊城市公积金提取 聊城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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