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27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广州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书面表决6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等20项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局级事业单位,设10个部(室),1个分中心,4个办事处,8个管理部。从业人员497人,其中,在编218人,非在编27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8618家,净增单位13898家;新开户职工59.99万人,净增职工3.02万人;实缴单位165604家,实缴职工534.89万人,缴存额1251.4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16%、0.57%、7.70%。2023年末,缴存总额11202.1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8%;缴存余额2879.11亿元,同比增长8.5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5家。
(二)提取:2023年,260.8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024.60亿元,同比增长20.8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1.87%,比上年增加8.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8323.0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100万元。对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额度上浮30%。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8万笔349.28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54%、4.6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10.20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9.15万笔4008.41亿元,贷款余额2160.77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9.55%、6.8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5.05%,比上年末减少1.17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847笔11.47亿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4.88亿元,异地贷款余额38.04亿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未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5641.35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4954笔96.02亿元,累计贴息5.1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3年,未购买、兑付国债,国债余额为0。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19.11亿元。其中,活期0.02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7.73亿元,1年以上定期578.38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2.98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5.05%,比上年末减少1.1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90.64亿元,同比增长6.88%。存款利息23.82亿元,委托贷款利息66.81亿元,其他86.70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45.06亿元,同比增长10.82%。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1.24亿元,归集手续费0.53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72亿元,其他0.57亿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45.58亿元,同比增长3.26%。增值收益率1.64%,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56亿元;提取管理费用1.67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35亿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2.14亿元(其中上交2022年管理费用0.65亿元,2023年管理费用1.49亿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1.60亿元(其中,上缴2021年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16.77亿元,2022年公租房建设补充资金34.83亿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6.43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92.74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49亿元(不含支付给广铁集团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0.66亿元)。其中,人员经费0.82亿元,公用经费0.06亿元,专项经费0.61亿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314.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6005.07万元、464.76万元、4844.80万元;番禺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668.5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444.35万元、30.61万元、193.55万元;花都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642.21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88.92万元、29.74万元、223.55万元;从化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379.59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290.37万元、28.74万元、60.48万元;增城办事处管理费用支出607.92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349.76万元、30.15万元、228.01万元;广铁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286.4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55.97万元、39.76万元、490.7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136.17万元,逾期率0.238‰。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86.43亿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85%,国有企业占8.13%,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9.8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1.3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9%,灵活就业人员占0.64%,其他占0.63%;中、低收入占97.36%,高收入占2.6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65%,国有企业占4.38%,城镇集体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6.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3.0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82%,灵活就业人员占0.86%,其他占5.34%;中、低收入占99.53%,高收入占0.4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6.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4.57%,租赁住房占13.16%,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1.5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02%,出境定居占0.06%,其他占4.0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6.48%,高收入占3.52%。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91.72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7.56%,比上年末增加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54.48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5.06%,90-144(含)平方米占53.45%,144平方米以上占1.49%。购买新房占60.8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1.33%),购买二手房占39.1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0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9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4.35%,30岁-40岁(含)占48.89%,40岁-50岁(含)占14.45%,50岁以上占2.31%;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2.9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7.08%;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6.98%,比上年增加2.0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
在实现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中心“线上+线下”并举,精准发力,持续扩大政策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实缴率不断提升。强化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消费提取和购房贷款规模和比例不断提升。围绕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使用权益换算开展研究,为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提供理论支持。截至2023年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累计开户66651人,实缴人数42772人,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总额5.49亿元;累计提取人数12165人,提取总额2.62亿元,提取率47.83%;发放灵活就业人员贷款260笔,贷款金额9513.69万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
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牢牢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在完善住房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中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为缴存人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提供保障。
一是以租为先,支持住房消费提取。2023年5月起将无房(租房)提取额度由900元/人/月提高至1400元/人/月,提升幅度达56%,进一步帮助新市民、青年人解决租房问题。持续推广“按月付房租”业务模式,已在19个租赁住房项目开展试点,涵盖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青年公寓、市场化租赁住房等项目,缴存人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据实支付每月房租,还可享受免押金、租金折扣等优惠。该模式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向全国推广,并被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评选为“新时代广州之最”,入选为“民生实事 广东样本”2023南都街坊点赞榜20个优秀案例之一。
二是优化政策,助力解决刚性需求。调整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差别化信贷政策,降低购房门槛,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助力住有所居的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公积金贷款,2023年发放共有产权住房贷款629笔、3.86亿元;累计发放共有产权住房贷款2167笔11.51亿元,其中受理户数已超售出总套数8成。
三是上浮额度,助力积极生育政策。生育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截至2023年底,已受理符合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贷款笔数为3132笔,贷款金额25.95亿元,有利于减轻缴存人购房负担,节省利息支出,助力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三)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一是印发实施《关于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职工缴存基数不低于本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不高于本市2022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8082元;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
二是印发实施《关于调整租房提取额度的通知》,自2023年5月22日起,缴存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无租赁合同或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每人每月1400元。
三是印发实施《关于贯彻落实二孩及以上家庭支持政策的通知》,自2023年6月28日起,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
四是印发实施《关于优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及差别化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以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的《广州市自然人不动产(土地、房屋类)信息查询结果》显示家庭(含所有家庭成员)已拥有住房套数核算,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其他情况的最低首付比例也相应进行了调整。
(四)服务改进情况
中心始终以为民、惠民、利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群众需求,创新“无感化”服务手段,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一是全国首推住房公积金贷款“线上代办”。试行中介机构、房地产企业线上代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业务办理点前移,实现房屋签约、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一站式办理,有效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更好服务市场主体,进一步利企便民。
二是全国首推港澳台人员“刷脸办”,破解其“跨域通办”难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截至2023年底,共有8152名港澳台同胞缴存了住房公积金,2410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29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
三是全国行业内率先自主开展“视频办”业务,2023年5月至12月,约为600名群众提供4400多分钟的“面对面”“一对一”精准导办帮办服务,让群众办事“零跑动”,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满意度。
四是高质量完成“跨省通办”工作任务。提前实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的2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跨域可办。除规定高频服务事项外,还积极拓宽可“跨域通办”的业务事项,让群众办事好办易办。2023年累计线上办理业务830多万笔(不含查询业务),线下受理业务2900多笔。
五是实现业务“亮码可办”。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整合职工缴存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事项,实现线上线下全渠道“亮码可办”,进一步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累计共有1200多人通过“亮码可办”办理了业务。
六是持续推进“减材料”专项工作。大力推动政务服务“减材料、压时限”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三年服务提升方案工作要求,2023年完成36项材料“免提交”工作,为群众办事“减负”。
七是推动更多高频服务事项指尖办,让业务办理平台多样化,其中45项业务入驻“广东公积金”小程序、25项业务入驻“粤省事”APP、20项业务入驻广东政务服务网“泛珠跨域通办”服务专区、16项业务入驻“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7项业务入驻广东政务服务网“跨境通办”服务专区、48项业务入驻广州政务服务网“广州跨域通办专区”、49项业务入驻“穗好办”APP。
八是开展“银龄帮”导办帮办政务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一对一”个性化、专业化的指导、帮办服务,解决老年人不会“指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问题。2023年3月至12月,共协助3700多名已退休的老年人办理了提取业务,提取总金额约2.39亿元。
(五)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完善数字化发展体系框架。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制定33项具体措施、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科学谋划数字化转型路径。加快推进数字化发展工作被列入广州市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二是实现数字人民币主营业务全覆盖。在2022年成为全市首个提供数字人民币政务服务的市属试点单位基础上,逐步实现数字人民币缴存、提取、贷款主要业务场景全覆盖,进一步满足缴存人多场景、差异化、特色化、支付多样化、便利化公共服务需求。累计办理数字人民币业务超1.53万笔,涉及金额3688.23万元,其中移动端占比达96%以上。
三是提前完成“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总对总”征信信息共享接入工作,提前半年完成征信信息共享。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共享,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效能,有效防范风险。
四是升级OCR图像识别技术应用。2023年5月上线OCR二期功能。已在10个常见业务场景实现对首期发票等26类材料118项关键信息的智能识别和一键回填,效能提升75%。
(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天河管理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荔湾管理部被共青团中央授予“第21届全国青年文明号”。会计部获“2023年度广东省‘巾帼文明岗’”称号。中心“按月付房租”模式、业务资金管理分析预测模型被广州市委党史文献研究室评选为“新时代广州之最”。天河管理部田晶晶被评为2023年度市级“政务服务标兵”。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数量9647宗。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3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没有发生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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