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7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18名委员,2023年3月以函询的方式审议通过:《铜仁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铜仁市人民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9个科室,11个管理部,不设分中心。从业人员107人,其中,在编77人,非在编3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年,新开户单位437家,净增单位323家;新开户职工1.84万人,净增职工0.75万人;实缴单位3528家,实缴职工19.40万人,缴存额38.8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08%、4.03%、9.65%。2023年末,缴存总额307.9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44%;缴存余额128.45亿元,同比增长6.6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
2023年,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0.85亿元,同比增长35.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39%,比上年增加15.2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79.4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额度72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43笔16.2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7%、14.11%。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本金13.5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4,463笔205.81亿元,贷款余额114.8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29%、8.58%、2.3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9.38%,比上年末减少3.72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83笔11,174.5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1,228.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9,765.4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没有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当年贴息额44.57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66笔11,690.80万元,累计贴息734.85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23年末,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
2023年末,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购买国债。
(五)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5.66亿元。其中,活期0.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3.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16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9.38%,比上年末减少3.72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6,808.76万元,同比增长0.63%。其中,存款利息1,618.4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183.38万元,其他6.9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9,989.43万元,同比增长7.17%。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8,284.36万元,归集手续费625.2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35.16万元,其他44.6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6,819.33万元,同比下降6.18%。增值收益率1.35%,比上年减少0.2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68.67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906.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643.84万元。
2023年,上缴财政管理费用3,906.8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804.7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481.4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8,466.3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843.14万元,同比增长2.09%。其中,人员经费1,434.40万元,公用经费107.32万元,专项经费301.42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66.62万元,逾期率0.4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1,481.47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3年末,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业务。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0.65%,国有企业占13.36%,城镇集体企业占0.90%,外商投资企业占0.3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28%,其他占4.20%;中、低收入占98.13%,高收入占1.87%。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50%,国有企业占8.71%,城镇集体企业占0.36%,外商投资企业占0.2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2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5.10%,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9.77%;中、低收入占99.73%,高收入占0.27%。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5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2.86%,租赁住房占2.4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2.8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01%,其他占3.3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20%,高收入占1.8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6.40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31%,比上年末减少1.3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20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64%,90-144(含)平方米占80.20%,144平方米以上占17.16%。购买新房占76.53%(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7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12%(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2.63%。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55%,双缴存及以上职工申请贷款占32.45%。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2.14%,30岁-40岁(含)占37.64%,40岁-50岁(含)占16.14%,50岁以上占4.0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3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66%;中、低收入占97.71%,高收入占2.29%。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23年末,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业务。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8.81%,比上年增加11.1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情况。一是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其余租房提取条件未发生调整变动。2023年支持缴存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共计9058笔7436.02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340笔600.86万元。二是在全省率先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为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个人二手房交易成本和风险,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全省率先开展二手房住房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即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卖方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或买方申请住房贷款偿还卖方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卖方无须先行还贷,在不解除房屋抵押状态、交易各方均同意的前提下,完成二手房过户、再抵押,最后清偿原贷款解除初始抵押,让更多缴存职工能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红利。2023年,成功办理全省首笔公积金“带押过户”业务、首笔跨行“带押过户”业务,发放二手房“带押过户”住房公积金贷款共9笔419.1万元。三是大力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对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为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仅需20%,且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2023年,发放首套住房贷款3409笔12.87亿元,贷款金额占全年发放金额的79.15%。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2023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及职能均未发生调整变动。全市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未发生变化,受委托办理缴存业务银行仍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4家银行,受委托办理贷款业务银行仍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7家。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统计局发布的相关数据,2023年度铜仁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18627元,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890元;职工个人和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2023年缴存政策未作调整,按照《铜仁市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铜公积金委﹝2020﹞1号)执行。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提高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符合租房提取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最高额度由12000元/年提高到18000元/年;支持缴存职工“又提又贷”,缴存职工在铜仁行政区域内购房的,可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付首付及追加首付。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下调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5%调整为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全面推行异地贷款业务,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铜仁市行政区域内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全面取消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提高多子女家庭公积金贷款额度,多子女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到72万元。
4.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标准。当年发放的首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2.6%,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1%;当年发放的第二套住房贷款,贷款年限五年及以下的年利率为3.025%,贷款年限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3.575%。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一是全面落实“跨省通办”,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在中心及各管理部设立监管平台联系人岗位满足异地群众的业务要求,在平台上开通了住房公积金11项“跨省通办”业务。二是持续推进政务融通工作,目前政务服务网上架住房公积金事项38项,已全部完成政务融通工作,同时不断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及时更新、梳理、完善办事指南,给缴存职工提供最全面最优质的线上服务。三是深入实施“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为职工提供延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等特色服务,提升窗口人员素质,建设环境优美、办事高效、管理规范的服务窗口,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和服务品质,2023年共开展特色服务646人次,其中延时服务439人次,预约服务75人次,上门服务20人次,邮寄服务61人次,容缺服务51人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一是开展数据治理工作,逐步对公积金历史数据进行核实,不断提高公积金数据的准确性;二是打通与人行的数据接口,按照住建部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总对总”模式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公积金贷款数据接入全国征信系统。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贵州省住建厅、贵州省人社厅评为“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德江管理部被铜仁市委、铜仁市人民政府评为2021-2023年度“全市文明单位”;铜仁管理部被铜仁市妇女联合会、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三八红旗集体”;1名职工被贵州省住建厅、贵州省人社厅评为“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个人”。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2023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生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2023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发生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2023年,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无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铜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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