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4-03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 25名委员, 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武威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武威市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有关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 5个管理部。从业人员65人,其中,在编50人,非在编1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01家,净增单位102家;新开户职工0.99万人,净增职工0.28万人;实缴单位1921 家,实缴职工9.72万人,缴存额19.1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63%、 -2.12 %、17.14%。2023年末,缴存总额160.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52%;缴存余额69.35亿元,同比增长9.63%。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2家。
(二)提取:2023年,14.19万人次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3.05亿元,同比增长42.78%;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18%,比上年增加12.24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91.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6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单缴存职工及异地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对武威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按照现行标准上浮10%。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1万笔8.3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42%和48.30%。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5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5万笔107.20亿元,贷款余额43.3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5.29%、8.44%、1.9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2.48%,比上年末减少4.7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共有6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568笔23117.80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3419笔132920.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2586.79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7.08亿元。其中活期3.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7.1亿元,1年以上定期16.94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2.48%,比上年末减少4.7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0885.44万元,同比增长8.26%。存款利息7181.93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3702.93万元,其他0.58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0723.40万元,同比增长9.57%。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0037.9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685.36万元,其他0.12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0162.04万元,同比增长6.91%。增值收益率1.53%,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81.23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81.2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99.60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46.9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858.29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0.1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370.0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603.55万元,同比增长1.4 %。其中,人员经费685.57万元,公用经费69.98万元,专项经费84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1.10万元,逾期率0.0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120.16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7.53%,国有企业占 14.79%,城镇集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0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8.7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1%,灵活就业人员占7.25%,其他占1.38%;中、低收入占99.39%,高收入占0.6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43%,国有企业占 6.93 %,城镇集体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占0.3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2.15 %,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24%,灵活就业人员占26.75%,其他占5.19%;中、低收入占99.86%,高收入占0.14%。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9.85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29 %,租赁住房占1.65%,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0.3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 2.48%,调离本中心提取占1.38%,死亡提取占0.66 %,其他占0.3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04%,高收入占0.96%。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24.6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7.09%,比上年末减少1.6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偿还期内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49亿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07 %,90—144(含)平方米占90.68%,144平方米以上占2.25%。购买新房占86.1%(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3.9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0.5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9.4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75%,30岁-40岁(含)占43.99%,40岁—50岁(含)占12.21%,50岁以上占5.0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0.1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81%;中、低收入占99.11%,高收入占0.89%。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7.74%,比上年增加14.97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22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武威市统计局发布的2022年武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6066元,2023年度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高于21517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甘政发〔2021〕61号)执行,凉州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20元;天祝、民勤、古浪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670元。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
2023年度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做调整,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12%。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不做调整,不得低于5%,且不得高于24%。
2.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持续落实好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个人支付部分的政策,全力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
3.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情况:一是提高贷款额度。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单缴存职工及异地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自提高贷款额度以来发放新政策贷款254笔13867万元,户均贷款额提高6.54万元。二是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对在武威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适度倾斜,实行差别化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贷款额度按照现行标准上浮10%,且不高于总房价的70%。三是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商转公”贷款发放由原来的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或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贷款,简化为由公积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商业贷款银行三方通过不动产权顺位抵押的方式办理,进一步缩减了贷款办理程序,省去了中间还款解押环节,切实减轻了职工还款压力。2023年共发放“商转公”贷款265笔8700.60万元,偿还期内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405.48万元;其中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贷款170笔5365.6万元,占全部“商转公”贷款业务的64.15%、61.67%。
(二)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情况。
2023年全市新增2638名灵活就业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6675万元,配套财政补贴121.32万元;共发放灵活就业人员个人住房贷款192笔6591.30万元,支持购房面积2.13万平方米。
(三)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情况。
聚焦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需求,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简化租房提取要件,缴存群众凭本人及配偶在本市的无房证明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取消租房提取次数限制,落实按月提取要求,满足缴存职工租房提取需求。2023年,1563名无房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2150万元用于支付房租。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以数字化提升服务能力,改善营商环境。一是编制公积金业务“省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不断完善修订“跨省通办”办事指南,制作“跨省通办”业务指南动画广泛开展宣传解读,设立“跨省通办”绿色通道窗口4个,实现办事服务大厅全覆盖,建好业务办理“新阵地”和“枢纽站”。二是完成住房公积金高频应用接入甘肃政务服务网和“甘快办”APP对接,实现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和互联互通,积极对接市级“好差评”系统,实现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三是完成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动账通知提醒,开发12329还贷提醒、受理通知结果等实时短信发送功能,每月平均发送扣款信息1.61万条、账户变动信息3.2万条,为企业和职工提供快速、稳定的短信通道支撑服务。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通过整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推动“亮码可办”工作,实现个人信息表网上申请、实时开具、电子存档,全年通过“亮码可办”已为异地缴存职工办理业务119件。二是完成建设风险防控和治理信息化平台,包括体检评估、电子稽查监测整改、数据治理三个功能模块,依托数据治理系统加强数据治理和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形成数据治理、问题整改、自我评估的信息化手段。三是完成全省一体化平台接口对接、智慧公积金数据汇聚等重点工作,实现全省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还贷和按月对冲,全年通过全省“一体化平台”办理信息共享544条、风险防范9771条、业务协同100条,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取得更大的跨越。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天祝县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被评为“红旗示范窗口”“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先后获得“最美政务人”“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岗”“巾帼建功岗”“服务之星”“巾帼文明岗”“审批示范岗”等荣誉称号14次。
武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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