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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南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3-22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黄南州住房公积金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管委会,审议通过的事项包括: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问题请示》、《四川省眉山市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黄南州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3个部室,从业人员13人。其中:在编9人,非在编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37家,净减单位132家;新开户职工0.14万人,净增职工0.08万人;实缴单位1057家,实缴职工2.02万人,缴存额5.45亿元,分别同比减少11.10 %、增加4.12%、5.42%。2023年末,缴存总额44.7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8%;缴存余额16.98亿元,同比增长6.52%。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2家。

(二)提取:2023年,0.6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41亿元,同比增长58.63%,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0.92%,比上年增长27.1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7.7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89%。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申请人为首次贷款或首套房贷款,贷款额度为70万元,贷款申请人为二次贷款或二套房贷款,贷款额度为65万元,个人公积金余额须留存三个月。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5笔 2.70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39%、33.00%。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4亿元。

截止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万笔32.52亿元,贷款余额12.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40%、9.05 %、6.3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26%,比上年末减少0.14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7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250笔13762.19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5940.86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3114.70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 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53亿元。其中,活期0.2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3.30亿元,1年以上定期0.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53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4.26%,比上年末减少0.1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341.24万元,同比下降9.38%。其中,存款利息542.7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798.0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4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3154.07万元,同比下降11.1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875.29万元,归集手续费144.27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34.43万元,其他0.0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187.17万元,同比下降4.26%,增值收益率0.7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71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40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0.17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45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5.9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417.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48.26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411.28万元,同比增长36.45%。其中,人员经费252.12万元,公用经费159.16万元,专项经费0 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0.54万元,逾期率 0.16‰。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0417.93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90.58%,国有企业占4.66%,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3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2.27%;中、低收入占99.88%,高收入占0.1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88.68 %,国有企业占5.94%,城镇集体企业占0.91 %,外商投资企业占0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28 %,灵活就业人员占0 %,其他占2.59%;中、低收入占 100 %,高收入占0 %。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1.0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1.68%,租赁住房占2.3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8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82%,出境定居占0 %,职工宣告死亡占0.86%,其他占2.3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23 %,高收入占0.77%。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6.77 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91.51%,比上年末减少23.7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630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43%,90-144(含)平方米占63.50%,144平方米以上占31.07%。购买新房占75.92%,购买二手房占24.0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 %(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 %),其他占 0 %。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 67.38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6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2.82%,30岁-40岁(含)43.30 %,40岁-50岁(含)占20.00 %,50岁以上占3.8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0.4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29.51 %;中、低收入占99.81%,高收入占0.19%。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0.28 %,比上年增加30.01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组合贷款业务】为解决部分职工购房自筹资金压力较大、商业贷款利率高、还贷压力大的实际困难,中心与各委托贷款银行积极协调,进一步深化系统对接,开展“组合贷”“商转公”等贷款形式。截止12月底,办理“组合贷”37笔、2274万元,“商转公”5笔、300.50万元,为职工节约利息支出35.69万元。

【异地贷款业务】年内与四川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异地购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建立了跨地区互认互通机制,我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在眉山市购买住房,可在当地申请贷款,办理房屋抵押等手续,免去缴存职工“来回跑”的困扰,极大的方便了干部职工,也降低了“黑中介”介入的隐患。

【清理封存资金】 我州共封存31个单位账户,109个个人账户,封存资金59万元。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对我州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账户进行集中清理,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截止年末已清理封存人员7人,退还资金20.10万元;并户18人,并户资金 29万元。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中心已实现单位开户、个人缴存信息变更、租房提取、退休提取等13项服务事项的“跨省通办”和“一网通办”,持续提升公积金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较好满足了部门(单位)和群众办事需求。

【信息化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数字公积金建设要求,坚持便民利民宗旨,结合本地实际,优化改造业务系统,扎实推动“智慧公积金H9”应用,促进线上线下业务融合,完成单位托收、大数据上报自动化改造,有效提升公积金业务办理工作质效。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标准化建设,已全面完成历史档案的归档入库,即时档案可实现实时入库。

【风险防控工作】 增强全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轮岗、健全审核机制等,全面落实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密切关注业务运行情况,做好资金运行分析和调度工作;从严从实强化制度落实,在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运用电子稽查工具,分类梳理风险疑点,对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及时进行整改和防控,实现内部防控和外部监督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集中精力解决好历史遗留问题,严厉打击骗题骗贷行为。

【政策宣传】 着力提升公积金惠民政策的覆盖面,强化住房公积金政策全面落实、精准落地,进一步加强公积金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利用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公众号发布消息、在各受托银行营业网点设立住房公积金集中宣传咨询台、国家信访日集中宣传等方式,讲解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政策和办理程序,并主动接受向前来咨询的干部职工现场答疑解惑。年内共对外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横幅2条、摆放展板8块、现场解答各类咨询100余条,有效宣传了公积金缴存、使用等政策,进一步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的知晓率。

【队伍建设】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加强作风建设,从严治理“庸懒散慢拖”行为,强化工作效率、服务态度和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督导检查,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促进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开展法律法规教育、政策培训、公积金H9系统、电子档案等业务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包括:文明单位(行业、窗口)、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先进集体和个人等。

无此类情况

(八)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此类情况。

(九)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此类情况。

(十)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此类情况.


专题: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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