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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鸡西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更新时间:2024-05-24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经济呈现恢复性发展态势,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一、综合

初步核算,我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655.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228.2亿元,增长2.5%;第二产业增加值157.8 亿元,下降4.4%;第三产业增加值269.6亿元,增长3.7%。三次产业结构为34.8:24.1:41.1。第一、二、三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分别为73.4%、-82.9%和109.5%。全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45689元,比上年增长2.8%。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CPI)比上年上涨0.7%。其中,食品烟酒、衣着、居住、生活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分别上涨1.3%、1.2%、0.6%、0.4%、1.0%、1.9%和1.9%;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2.0%;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下降5.4%。

城镇新增就业2.1万人,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2.7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0.9万人。

二、农业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57.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2.7%。其中,种植业产值281.7亿元,增长2.1%;林业产值8.7亿元,增长6.4%;畜牧业产值49.2亿元,增长3.9%;渔业产值10.7亿元,增长6.8%;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7.6亿元,增长6.7%。

全年肉类总产量7.6万吨,同比增长7.0%;禽蛋产量2.8万吨,同比下降1.0%;奶类产量19.3万吨,同比增长6.8%;水产品产量5.0万吨,增长7.1%。

全市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447.9万亩,绿色食品种植基地面积348万亩(不含农垦),获得国家认证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分别为218个、36个、6个。

全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7.6万人(不含农垦),实现劳务收入33亿元。年末全市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341.5万千瓦(不含农垦),拥有农用拖拉机6.7万台。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下降7.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下降11.8%,利润总额下降71.2%,税金总额下降27.5%。在我市规模以上工业现有23个行业大类中,有11个行业增加值同比增长,占全部行业的47.8%;12个行业增加值同比下降,占全部行业的52.2%。其中:四大主导产业(煤炭及相关产业、石墨、绿色食品、医药)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为86.5%,同比下降9.5%,低于规模以上工业1.7个百分点。

列入统计目录的20种主要工业产品中9种产品增长,占全部产品的45.0%;11种产品下降,占全部产品的55.0%。



全年实现建筑业增加值12.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6%。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共123个,增长0.8%。房屋建筑施工面积23.7万平方米,增长9.9%。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下降5.7%。在建项目506个,在建项目中计划总投资亿元及以上项目142个。在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中,第一产业投资下降30.0%;第二产业投资下降16.6%;第三产业投资增长11.7%。民间固定资产投资下降19.3%,占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38.7%。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6亿元,比上年增长50.1%。商品房销售面积30.3万平方米,下降20.9%;商品房销售额12.6亿元,下降12.8%。

五、国内贸易

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5.5亿元,比上年增长7.9%。从地域看,城镇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01.6亿元,增长8.0%;乡村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3.9亿元,增长7.3%。从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66.3亿元,增长3.6%;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44.9亿元,增长10.2%;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9亿元,增长10.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3.4亿元,增长6.3%。

在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21个类值中有12个比上年增长,9个比上年下降。其中,石油及制品类增长25.1%;饮料类增长20.7%;通讯器材类增长16.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12.9%;家具类增长11.2%;汽车类增长8.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下降23.1%;日用品类下降37.4%;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下降47.7%;体育、娱乐用品类下降48.5%;其他未列明商品类下降46.5%。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公路、铁路、航空完成货物运输量3208.3万吨,比上年增长5.9%。其中,公路货物运输量2011万吨,增长8.6%;铁路货物运输量1197.3万吨,增长1.6%;航空货物运输量417吨,增长94.0%。

公路、铁路、航空完成客运量1508.3万人,比上年增长8.5%。其中,公路1214万人,下降0.8%;铁路259.8万人,增长76.7%;航空34.5万人,增长75.4%。

年末民用汽车保有量28.8万辆,比上年增长6.6%。

全市邮政行业寄递业务量累计完成4108.11万件,同比增长23.36%。其中,快递业务量(不包含邮政公司包裹业务)累计完成2183.23万件,同比增长44.04%;邮政寄递服务业务量累计完成1924.88万件,同比增长6.09%。邮政行业业务收入(不包括邮政储蓄银行直接营业收入)累计完成7.55亿元,同比增长14.08%。其中,快递业务收入累计完成3.15亿元,同比增长20.96%;邮政寄递服务收入累计完成0.25亿元,同比增长16.90%。

全市电信业务总量11.3亿元,同比增长17.1%。局用交换机总容量394.3万门。年末固定电话用户12.98万户,下降5.7%。互联网用户142.6万户,增长10.6%。移动电话用户190.8万户。

全年共接待国内游客1272.53万人次,同比增长50.01%,旅游业总收入77.88亿元,同比增长53.21%。境外旅游者人数6742人次,旅游外汇收入0.13亿美元。

七、财政和金融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7亿元,比上年增长8.9%。其中,税收收入27.2亿元,增长2.3%。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9.4亿元,下降1.9%;企业所得税3.5亿元,增长26.2 %;个人所得税1.0亿元,下降29.3%;印花税0.5亿元,增长9.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7.6亿元,比上年增长6.3%。

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818.8亿元,比年初增加136.1亿元。其中,非金融企业存款77.5亿元,比年初减少8.6亿元;住户存款余额1573.1亿元,比年初增加158.4亿元。全市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1035.8亿元,比年初增加30.8亿元。其中,企(事)业单位贷款809.9亿元,比年初减少10.5亿元;住户贷款219.9亿元,比年初增加35.4亿元。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全市有普通高校1所,招生3082人,在校生10430人,毕业生2967人。全市有技工学校1所,招生897人,在校生2603人,毕业生889 人。职业学校8所,招生763人,在校生3849人,毕业生1220人。普通高中20所,招生8574人,在校生26816人,毕业生9149人。普通初中76所,招生7033人,在校生32931人,毕业生10286人。普通小学52所,招生7564人,在校生44068人,毕业生7046人。特殊教育学校3所,招生50人,在校生573人,毕业生58人。幼儿园311所,在园幼儿17438人。  

年末全市有科学研究开发机构20个。专利授权493件。

年末全市共有检验检测机构52个。检验检测中心7个。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1个。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市共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4个,博物馆12个,乡镇文化站48个。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9.98%;有线数字电视覆盖户数13万户。全市共有档案馆10个。

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 1086个(含村卫生室443个),其中,医院63 个、卫生院 46个。卫生机构床位数13533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12685张。卫生技术人员1252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4814人,注册护士5609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0个,卫生技术人员232人。全市共有乡镇卫生院46个,床位1033张,卫生技术人员754人。

在体育竞技比赛方面,参加省以上各项比赛共获得奖牌88枚,金牌32枚、银牌28枚、铜牌28枚,其中,国家级奖牌19枚,金牌10枚,银牌5枚,铜牌4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160.9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54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2.44‰,死亡率6.91‰,人口自然增长率-4.47‰。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0981元,比上年增长3.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869元,比上年增长6.3%。

全市各类养老机构126个,设置床位10244张,收养儿童47人,特困供养对象849人;城镇社区服务站133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3184万元。

十一、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市辖区内有自然保护区8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46.23万公顷。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340天。

全市共接报生产安全亡人事故5起、死亡18人。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0274。

注释:
    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据。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专题:鸡西市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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