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1 15:43:10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工作计划安排的报告(草案)》《泸州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草案)》《泸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草案)》《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泸州市财政局下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7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12人,其中,在编55人,非在编5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473家,净增单位307家;新开户职工3.14万人,净增职工1.19万人;实缴单位4648家,实缴职工29.04万人,缴存额51.0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07%、4.26%、7.22%。2023年末,缴存总额434.2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31%;缴存余额156.26亿元,同比增长8.0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11.0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9.42亿元,同比增长29.10%;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28%,比上年增加13.1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77.9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8万笔19.09亿元,同比分别增加31.4%、43.64%。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7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8万笔194.56亿元,贷款余额116.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63%、10.88%、5.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4.42%,比上年末减少1.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795笔31137.83万元。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79966.2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6379.82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当年贴息额29.47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803笔139251.40万元,累计贴息9741.49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中心无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四)购买国债:2023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3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45亿元。其中,活期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2亿元,1年以上定期22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8.3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4.42%,比上年末减少1.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7428.14万元,同比增长6.77%。其中,存款利息11421.95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999.59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6.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3997.05万元,同比增长9.60%。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2384.83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59.58万元,其他52.6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23431.09万元,同比增长4.02%。增值收益率1.56%,比上年减少0.1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909.42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507.82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13.85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599.0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11.58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7412.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9147.3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507.82万元,同比下降3.51%。其中,人员经费673.26万元,公用经费117.69万元,专项经费1716.87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61.73万元,逾期率0.2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7412.34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4.39%,国有企业占21.17%,城镇集体企业占5.18%,外商投资企业占0.32%,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7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99%,灵活就业人员占0.01%,其他占0.16%;中、低收入占97.88%,高收入占2.1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3.69%,国有企业占21.94%,城镇集体企业占9.01%,外商投资企业占0.2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2.5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4%,灵活就业人员占0.03%,其他占0.28%;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0.9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8.8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09%,租赁住房占3.29%,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5.6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6.0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36%,高收入占2.6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2.7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5.40%,比上年末增加0.9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3683.0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7.18%,90-144(含)平方米占80.52%,144平方米以上占2.30%。购买新房占85.6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4.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7.95%,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2.05%,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51.48%,30岁-40岁(含)占34.95%,40岁-50岁(含)占10.44%,50岁以上占3.1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5.6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4.35%;中、低收入占98.86%,高收入占1.14%。
(四)住房贡献率: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0.20%,比上年增加个12.68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机构及职能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未作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提取方面:印发《关于2023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缴存基数执行标准的通知》,将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2125元、下限调整为1970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取消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提取对职工家庭住房套数的限制;提高本市无房租住商品房提取的上限额度,从每人每月8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900元、二孩及以上职工家庭提高为每人每月1000元。
2.贷款方面: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主要内容为:实行首套房和二套房同等最高贷款额度;实行首套房和改善型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降低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放宽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灵活启停公积金贷款发放轮候制度。
3.利率执行方面:2023年执行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为1.5%;首套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为5年(含)以下2.6%,5年以上3.1%;改善性住房贷款基准利率为5年(含)以下3.025%,5年以上3.57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不断优化和完善中心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网络问政等服务渠道,为全市缴存职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网站访问量649万人次、网站咨询建议类问题50人次、“泸州新闻网”(即网络问政平台)的网友问政182条;网厅访问量19万人次;微信访问量82万人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已超过25万人;发送服务短信约190万条;12329热线共接通来电1.2万人次。
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通过授权共享实现与各地公积金中心信息共享,完成征信信息共享接入,逐步完成公安、民政、不动产等国家部委间的信息共享。开展“歇业一件事”系统对接工作,申请人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可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封存”业务。落实“亮码可办”系统对接工作,为缴存职工办理异地业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持续推进“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开展“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和维护,提供泸州市公积金信息查询、证明打印等服务。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信息系统等级改造情况:一是加强信息系统硬件环境建设,增加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措施,保障业务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根据政策变化和业务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和完善业务系统功能,为缴存职工和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
2.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情况:在2016年度完成基础数据库贯标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补充历史基础数据信息。
3.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已完成10家业务合作银行接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数据应用系统,实现资金实时结算。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市委网信办评为2023年泸州市网络问政办理优秀单位、泸州市第七届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活动优秀组织奖;直属业务部在四川省第二届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技能大赛初赛(泸州市)团体三等奖、被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评为2023年度红旗窗口;1名职工荣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1名职工荣获四川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先进个人;3名职工荣获市级年度“政务服务明星”;2名职工在省级技能大赛中荣获市级奖励,并被评为市级“政务(交易)服务技术能手”。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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