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05-01 13:18:05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2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2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完成情况和2023年工作计划的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及2023年预算安排情况的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确定2023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限额的建议》、《定西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办法(试行)》、《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说明》。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设6个科室,8个管理部,1个风险评审中心。从业人员94人,其中,在编74人,非在编2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年,新开户单位166家,净增单位141家;新开户职工0.81万人,净增职工0.41万人;实缴单位2091家,实缴职工12.37万人,缴存额22.1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23%、3.42%、9.47%。2023年末,缴存总额181.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85%;缴存余额81.91亿元,同比增长3.11%。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8家。 (二)提取: 2023年,共有3.5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64亿元,同比增长23.02%;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8.82%,比上年增加9.79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99.8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7%。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 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9万笔16.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4.25%、16.79%。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2.68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46万笔160.44亿元,贷款余额70.0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51%、11.55%、5.9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5.53%,比上年末增加2.2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154笔49386万元。 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6748.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84496.06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未开展公转商贴息贷款业务。 (四)购买国债: 未购买国债,期末无国债余额。 (五)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2.61亿元。其中,活期2.06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0.55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85.53%,比上年末增加2.2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年,业务收入24327.43万元,同比下降0.3%。其中,存款利息收入2918.2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1407.93万元,其他收入1.23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年,业务支出13178.87万元,同比增长1.4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238.38万元,归集手续费0.1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940.39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3年,增值收益11148.56万元,同比下降2.33%。增值收益率1.38%,比上年减少0.07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92.96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417.7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337.9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969.32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277.94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005.3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61164.22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2002.98万元。与2022年相比,减少168.34万元,下降7.75%。其中,人员经费支出995.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11.32万元,专项经费支出895.7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51万元,逾期率0.0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7005.34万元。2023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9.63%,国有企业占 13.34%,城镇集体企业占1.14%,外商投资企业占0.8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5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18%,灵活就业人员占0.05%,其他占0.25%;中、低收入占99.45%,高收入占0.55%。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82%,国有企业占18.46%,城镇集体企业占0.99%,外商投资企业占1.1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5.62%,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03%,灵活就业人员占0.71%,其他占0.21%;中、低收入占99.57%,高收入占0.4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2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20%,租赁住房占1.4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5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8%,其他占0.71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5%,高收入占0.65%。 (三)贷款业务 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6.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9.31%,比上年末减少1.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1262.9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4.05%,90-144(含)平方米占91.43%,144平方米以上占4.52%。购买新房占86.02%,购买二手房占13.9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0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3.4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6.4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 0.02%。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7.46%,30岁-40岁(含)占47.09%,40岁-50岁(含)占11.47%,50岁以上占3.9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7.3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 32.67%;中、低收入占99.62%,高收入占0.38%。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42.57%,比上年增加8.6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当年共有1893人办理租房提取2882.8万元,分别同比增长56.06%和89.64%。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2624笔11.01亿元,分别占当年贷款发放笔数和金额的67.33%和66.27%。当年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购房29581人,金额30.63亿元,面积84.67万平方米;通过提取和贷款支持职工租房、购房31405人。 (二)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当年新增定西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 根据定西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全部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我市2023年缴存基数上限和月缴存额上限分别为20703元和4968元;按省政府2021年9月调整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四类地区,确定我市2023年缴存基数下限和月缴存额下限分别为1670元和167元。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持续加大租房提取支持力度,年提取额由14400元提高至18000元,职工每月可提取1500元。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最高额度限制。二是调整提取受理年限,三年内有实际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期房以备案合同为准,二手房以过户后的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一是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中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给予政策倾斜,将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70万元。二是调整缴存余额与贷款申请额度倍数,贷款申请额度按夫妻双方公积金账户余额的25倍计算。三是调整贷款申请受理年限。三年内有实际的购买自住住房行为(期房以备案合同为准,二手房以过户后的不动产证书登记时间为准)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四是完善现房及拆迁安置房差价贷款政策,制定《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房贷款实施细则》、《拆迁安置房差价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规范现房及拆迁安置房差价贷款。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年度结息日为每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五年以下(含5年)首套房2.6%,二套房3.025%;五年以上首套房3.1%,二套房3.575%。 5. 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支持自住住房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2笔,金额3.8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调整优化办理流程和要件,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压缩业务办理时限,2023年共梳理优化归集、提取业务表册、要件13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登记只需提供个人身份证、银行卡等要件,1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开户。二是优化企业开办服务。企业开办以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推送信息为准,实现企业缴存登记线上“全程网办”与线下“一窗通办”服务融合,办理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与社保并联办理的,0.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科学编制了数字化发展实施方案。二是征信“总对总”共享接入完成7轮数据报送核验工作,进入正式上报环节。三是实现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接入,11个部门证照信息能够在线核查应用。四是与全省住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共享协同平台对接,实现异地提取还贷和异地月冲还贷等功能上线运行。五是推动实施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亮码可办”服务“三步走”,完成了线下扫码查验,线上扫码开发测试工作。六是充分发挥甘肃政务服务网及“甘快办”APP作用,进一步拓宽服务渠道,通过“甘快办”APP接入改造,在原有查询、跳转办理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改造,9项提取业务可以在线提交办理,实现了各类业务省级汇聚,服务事项同要素管理、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定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甘肃省商用密码行业协会评为2023年度先进应用单位,单位微信公众号被评为市级文明账号,市直管理部荣获 2022 年度定西市“三八”红旗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