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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

更新时间:2024-04-29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3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22年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归集使用计划安排的报告(草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草案)》、《2022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草案)》、《关于阶段性开展“商转公”业务的报告》、《关于增加郑州银行为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的建议》。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政府管理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6个处(科),6个管理部,1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33人,其中,在编39人,非在编9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30家,净增单位-170家;新开户职工1.52万人,净增职工0.22万人;实缴单位2716家,实缴职工26.23万人,缴存额46.8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2.6%、4.0%、9.8%。2023年末,缴存总额455.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缴存余额159.00亿元,同比增长9.7%。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

(二)提取:2023年,8.2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83亿元,同比增长30.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0.1%,比上年增加11.3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296.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4万笔17.5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5.3%、31.9%。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6万笔14.11亿元,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8万笔3.40亿元。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7.04亿元。其中,市中心10.17亿元,分中心6.87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42万笔230.18亿元,贷款余额108.5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4.9%、8.2%、0.4%。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8.3%,比上年末减少6.3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6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93笔28934.0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6611.9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0303.97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3.40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7.0亿元,1年以上定期25.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87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68.3%,比上年末减少6.3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42369.69万元,同比增长4.0%。其中,市中心25949.69万元,分中心16420.00万元;存款利息8058.2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4300.14万元,其他11.34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24623.52万元,同比增长10.9%。其中,市中心15133.28万元,分中心9490.24万元;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3088.1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34.64万元,其他0.76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7746.17万元,同比下降4.2%。其中,市中心10816.41万元,分中心6929.76  万元;增值收益率1.2%,比上年持平。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 394.5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859.4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3492.22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969.66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290.46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9290.46万元,分中心未上缴。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553.1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8933.13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75800.28万元,分中心提取43132.8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3300.60万元,同比增长17.2%。其中,人员经费2131.02万元,公用经费491.97万元,专项经费677.61万元。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1174.5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714.42万元、47.01万元、413.12万元;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2126.0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16.60万元、444.96万元、264.4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696.00万元,逾期率0.64‰,其中,市中心0.68‰,分中心0.5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553.1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0%,国有企业占19.6%,城镇集体企业占0.8%,外商投资企业占0.3%,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9%,灵活就业人员占3.2%,其他占3.4%;中、低收入占99.8%,高收入占0.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7%,国有企业占12.5%,城镇集体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4.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7.0%,灵活就业人员占5.8%,其他占15.2%;中、低收入占10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2.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3.6%,租赁住房占1.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7.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出境定居占0.4%,其他占2.5%。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100%。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4.32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6.2%,比上年末减少2.9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9319.3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 9.1%,90-144(含)平方米占80.5%,144平方米以上占10.4%。购买新房占50.0%(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0.0%,其他占30.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3%,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7%。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19.7%,30岁-40岁(含)占50.9%,40岁-50岁(含)占23.6%,50岁以上占5.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0.9%,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9.1%;中、低收入占94.5%,高收入占5.5%。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5%,比上年增加8.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加大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支持缴存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特别是共有产权住房等情况。

提取标准为市城区每个家庭每年最高可以提取1.2万元,县域每个家庭每年最高可以提取9600元。2023共为缴存职工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537笔,提取金额2510万元。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根据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事业编制由46名,调整为事业编制33名,临时性编制8名。

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无变化。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根据濮阳市上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2023年7月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0066元,月缴存额上限调整4815.84元。支持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2023年办理1笔,提取金额7.8万元。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按照省厅要求,及时报送跨省通办各项事务进度完成情况。2023年共通过监管平台信箱接收和分发核查异地购房真实性、开具缴存证明及还款明细、离职、退休提取等业务226笔,通过跨省通办专区办理异地购房业务348笔。7月份协助中心全体职工在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为所有工作人员分配相应工作权限。12月份按照省厅要求,通知全体职工下载安装“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APP”,及时为同事进行账户解冻、账号查询、密码重置等工作。为更好满足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需求,8月份上线“亮码可办”,“亮码可办”整合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事项,提高了业务办理便捷度,2023年共办理“亮码可办”326笔,极大的减少了异地缴存职工办件时间及成本。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不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群众的办事需求和使用习惯,优化网上办事渠道(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个人网厅)页面设计,简化办事操作,实现“一看就能懂,一点就能办”。针对网上办理提取业务时,各县(区)购房合同、商业借款合同格式不统一问题,总结共性,增加提示语,减少资料上传错误次数。2023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便函[2023]42号)批复同意我中心接入。积极与第三方软件公司沟通,催促北京安泰伟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尽快完成接口开发,4月21在完成征信贷款报送和查询功能开发后,向住建部监管司申请开展征信贷款报送和征信报告查询测试工作,经过连续三个月的数据报送,6月14日我中心向住建部监管司提交征信贷款报送验收申请工作。征信报告查询已于8月28日上线运行,年底顺利完成验收,截至目前已通过授权查询征信报告960人次。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单位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市综合治税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中心市直管理部荣获“一星级河南省青年文明号”、“濮阳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等称号。

 濮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 年 3 月7日


专题:濮阳市公积金缴存 濮阳市公积金提取 濮阳市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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