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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更新时间:2024-04-22

2022年,面对异常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和超预期因素叠加冲击,全市上下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家、省、市稳住经济大盘的系列决策部署,以超常规力度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携手各类市场主体共度时艰,全市经济呈现承压回稳向好态势,主要指标好于全国全省,彰显经济大市勇挑大梁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三次产业逐步恢复,三大需求协同发力,新动能持续增强,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市场活力提振复苏,社会民生保障有力,共富先行稳步推进,实现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良好开局。

一、综 合

表1 2022年宁波市分行业增加值情况

财政收支。全年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358.6亿元,比上年增长2.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0.2亿元,下降2.5%,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1%。全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87.8亿元,增长12.5%,其中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分别增长38.4%、27.3%和22.3%。

就业和再就业。全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员24.4万人,13.8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完成再就业,其中困难人员2.6万人。年末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7%。

市场价格。全年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比上年上涨2.3%,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3.7%。商品零售价格上涨4.1%。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5.3%,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10.8%。12月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8%,涨幅在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排第9位。

图1 2022年宁波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月度涨跌幅度(单位:%)

表2 2022年宁波市区CPI同浙江、全国比较(上年=100)

二、 农业、美丽乡村建设

农业生产。全年全市完成农林牧渔业增加值400.4亿元,比上年增长4.2%。粮食播种面积172.4万亩,增长1.9%,粮食产量71.6万吨,增长5.6%;肉类总产量9.3万吨,增长9.1%;禽蛋产量3.5万吨,下降5.4%;牛奶产量4.3万吨,增长2.4%;水产品总产量114.0万吨,增长6.2%。全年新增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0家,截至年末累计达342家,其中省级骨干农业龙头企业52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11家。

美丽乡村建设。全年全市新增慈溪、宁海2个省级新时代美丽乡村示范县,累计达到3个;新增示范镇乡(街道)11个、特色精品村38个,截至年末累计分别达到78个和231个。新增省级高标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40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重点村3个,累计分别达119 个和32个。完成农村公厕改造439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公厕规范化管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

三、工业、建筑业

工业经济。全年全市实现工业增加值6681.7亿元,比上年增长3.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8%,其中民营企业增长5.4%。分行业看,在35个行业大类中,15个行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增加值比重前十大行业呈“五正五负”,其中化学原料、计算机通信和汽车制造业分别增长24.8%、15.1%和14.5%。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增长6.9%,股份有限公司增长0.2%,有限责任公司增长12.2%,私营企业增长4.4%,外商投资企业下降3.1%,港澳台投资企业下降1.3%。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销售产值23694.2亿元,增长6.6%,其中出口交货值4133.8亿元,下降0.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利税总额2308.9亿元,下降10.4%,其中利润总额1413.7亿元,下降18.2%。

工业转型升级。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6.9%,新产品产值率达到33.3%。年末全市“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621家,全年实现增加值4359.5亿元,增长5.3%。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20家,截至年末累计达83家,稳居全国城市首位。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101家,累计283家,居全国城市第四位。

图2 2022年宁波市规模以上工业分产业增加值增长情况(单位:%)

建筑业。全年全市建筑业实现增加值742.7亿元,比上年增长3.3%。截至年末,全市共有资质建筑业企业1520家,其中特级17家,一级250家,二级458家,三级及以下795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全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0.4%。全年全市完成商品房销售面积1128.8万平方米,下降29.7%。

表3 2022年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主要领域增速

城市建设。环城南路西延(环镇北路-秋实路)、鄞州大道-福庆路(东钱湖段)一期建成通车,快速路总里程已达142.1公里,中心城区形成“中”字型快速交通格局。新典桥、西洪大桥建成,中心城区过江通道达30座,有力助推“拥江”发展。市六区新增停车位18660个。新建(改造)绿道471公里,实现576公里省级绿道主线基本贯通,镇海九龙湖绿道入选省级最美绿道。全年全市完成“三改”建筑面积1404万平方米,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468万平方米。新增省级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95个、片区12个。

五、贸易、旅游、会展

贸易业。全年全市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96.7亿元,比上年增长5.3%,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66.2亿元,增长9.0%。从限额以上主要商品类别看,汽车类零售额增长9.7%,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80.3%;文化办公、粮油食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石油及其制品分别增长46.2%、27.4%、24.2%和14.6%。年末全市限额以上贸易法人企业达9504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40431.4亿元,利润总额501.5亿元。

电子商务。全年全市完成网络零售额2999.1亿元,比上年增长6.6%。实现跨境电商进出口额2005.6亿元,增长12.3%。

旅游业。全年全市完成旅游总收入776.3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下降5.3%。接待国内游客5083.6万人次,下降1.4%;完成国内旅游收入775.6亿元,下降5.3%。接待入境游客3.2万人次,完成入境旅游收入990.2万美元。年末全市共有星级酒店75家,其中五星级21家;共有4A级以上景区37处,其中5A级2处;共有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9处,其中国家级1处。

会展业。全年全市举办各类会展项目18个,其中举办展览13个,展览总面积37.3万平方米。展览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展会10个。全市共举办市场化会议超过1000场,参会总人数超过10万人次,其中800人以上大型会议6场。获2021-2022年度“中国会展品牌城市”等荣誉称号。

六、对外经济、合作交流

货物贸易。全年宁波口岸完成进出口总额24950.1亿元,比上年增长21.6%。全市完成自营进出口总额12671.3亿元,增长6.3%,其中出口总额8230.6亿元,增长8.0%;进口总额4440.7亿元,增长3.4%。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为3.01%。全年全市新增对外贸易经营备案登记企业4896家,截至年末累计达61751家;全年有进出口实绩的企业25903家。民营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和集体企业)进出口额9237.5亿元,增长10.1%,占同期进出口总额的72.9%。直接与我市开展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达222个。

表4 2022年宁波市自营进出口主要分类情况

表5 2022年宁波市对主要市场进出口情况

利用外资。全年全市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数410个;合同利用外资57.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37.3亿美元,增长13.8%,累计实际利用外资达679.4亿美元。第三产业新批项目356个,实际利用外资26.2亿美元,增长17.1%。截至年末,累计有72家境外世界500强企业来甬投资156个项目(分支机构),投资总额254.2亿美元。

对外合作。全年全市新批境外投资企业和机构191家,比上年增长2.7%;核准备案中方投资额39.6亿美元,增长63.2%。全年完成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营业额19.2亿美元,增长2.2%。

服务贸易。全年全市完成国际服务贸易进出口额1717.5亿元,其中出口额1148.7亿元,进口额568.9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22.5%、21.3%和25.1%。全年承接服务外包执行额650.8亿元,增长23.7%,其中承接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363.3亿元,增长26.4%。

国内合作。全年全市国内招商实际到位资金1851.7亿元,比上年增长3.0%。上缴省财政东西部协作帮扶资金68772万元,追加拨付凉山财政资金3500万元,安排帮扶项目183个;落实财政对口支援资金5.02亿元,实施援助项目70个。

七、港口、交通、邮电

港口生产。全年宁波舟山港完成货物吞吐量12.6亿吨,比上年增长3.0%,连续14年蝉联世界首位,其中宁波港域完成吞吐量6.4亿吨,增长2.2%。全年宁波港域完成铁矿石吞吐量10468.9万吨,增长9.1%;煤炭吞吐量6380.5万吨,增长0.7%;原油吞吐量6293.1万吨,增长0.3%。全年宁波舟山港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335.1万标箱,增长7.3%,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的地位进一步巩固,其中宁波港域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077.8万标箱,增长4.8%。年末宁波舟山港共有集装箱航线300条,其中远洋干线144条,近洋支线104条。全年宁波港域完成海铁联运145.2万标箱,增长20.6%。

交通基础设施。年末全市公路总里程达11480.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583.9公里。宁波港域建成万吨级以上泊位4个,累计达118个,码头前沿最大水深27.5米。

综合运输。全年完成全社会货运量8.0亿吨,比上年增长1.7%,货物周转量4739亿吨公里,增长7.8%。全年完成全社会客运量0.5亿人次,下降32.7%。其中,公路客运量1105.1万人次,下降22.6%;铁路客运量2964.3万人次,下降35.8%;民航客运量616.6万人次,下降34.8%。

表6 2022年宁波市交通货运情况

公共交通体系。年末全市共有公交标准运营车辆9936标台,比上年增长0.8%;运营线路1226条,增长1.2%。轨道交通流量相对平稳,全年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25656.3万人次,下降0.6%。年末共有公共自行车网点1278个,公共自行车26650辆,全年租车总量1534.8万辆次。年末共有出租车6135辆。

邮电业。全年全市邮政行业完成寄递业务量17.8亿件,比上年下降5.0%,其中快递业务量14.4亿件,下降5.9%。年末全市拥有固定电话用户207.8万户,移动电话用户1385.4万户,其中5G移动电话用户499.4万户;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518.1万户。

八、银行、证券、保险

银行业。年末全市拥有银行业金融机构67家,其中政策性银行3家,大型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12家,城市商业银行13家,外资银行7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9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12家,非银行金融机构5家。年末本外币存款余额3130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0%;本外币贷款余额32986亿元,增长13.6%。

表7 2022年末宁波市金融机构存贷款情况

证券业。全年全市完成证券成交总额12.0万亿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股票和基金成交额6.5万亿元,下降14.1%。年末客户证券资产总额12900.9亿元,增长7.0%。全年期货代理交易量11154.0万手,下降1.3%;代理交易额7.3万亿元,下降2.2%。年末证券投资者开户数286.0万户,增长10.2%。年末全市共有1家证券公司、32家证券分公司、167家证券营业部、1家证券投资咨询公司、1家期货公司、13家期货分公司和40家期货营业部。继续推进“凤凰行动”宁波计划,全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8家,完成首发(IPO)融资69.6亿元,年末境内上市公司总数达114家。全年各类公司通过定向增发、公司债券等工具再融资972.7亿元。

保险业。年末全市共有市级及以上产险机构31家、寿险机构26家、专业中介机构87家。全年完成保费收入416.1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190.7亿元,增长8.5%;人身险保费收入225.4亿元,增长13.1%。全年提供风险保障45.5万亿元,下降6.0%。全年赔付支出163.4亿元,其中财产险赔付支出117.7亿元,人身险赔付支出45.7亿元。

九、科技、教育、人才

科技创新。全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599.3亿元,比上年增长16.7%。完成财政科技支出151.0亿元,增长15.1%。完成专利授权7.6万件,其中发明专利9611件。全年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514家,年末有效高新技术企业5337家。新认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5702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092家;新增省科技领军企业6家、省科技小巨人企业26家;新认定省技术创新中心2个;新增省级新型研发机构7个,累计19个;新增省部级重点实验室3个,累计45个;新增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7家,累计23家;新增省级众创空间13家,累计53家。全年全市共认定登记技术合同3962项,增长3.6%;完成技术交易额515.8亿元,增长61.4%。

教育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学校1802所,在校学生总数148.1万人。其中,在甬高校16所,全日制在校学生19.1万人;普通高中85所,在校学生10.3万人;中职学校32所,在校学生6.1万人;初中243所,在校学生22.8万人;小学388所,在校学生55.5万人;幼儿园1028所,在校学生28.5万人。年末全市共有全日制民办中小学(幼儿园)698所,在校(园)生18.7万人,占全市全日制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生数的15.3%。义务段有28.9万名随迁子女就学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人才开发。全年全市新引进大学生22.7万人,新增博士1130人,新增硕士10324人,均创历史新高。新增省级以上博士后工作站68家,累计345家。新增高技能人才7.2万人,累计达70.4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重达33.6%;新建技能大师工作室15家,累计130家;全年全市完成技能人才培训38万人。

十、文化、卫生、体育

文化建设。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8项,省、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478项。新增1家国有博物馆——周尧昆虫博物馆,年末全市累计国有博物馆17家。奉化方桥顾家庄遗址入选“浙江考古重要发现”。奉化区博物馆选送的《山海交响——奉化历史文明展》获评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860个,城市书房20家、文化驿站10家和乡村博物馆46家。年末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3处。

卫生事业。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4916家,医院204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8家,三级乙等医院1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157家。年末全市实有病床4.7万张,拥有各类专业卫生人员10.3万人,卫生技术人员8.8万人,其中执业医师(含助理)3.6万人,注册护士3.8万人。按户籍人口统计,每千人床位数、卫技人员数、执业医师(含助理)数和注册护士数分别达到7.5张、14.1人、5.8人和6.1人,每万人全科医生数6.9人。全市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5.0%。

体育事业。全年全市共举办全国性以上赛事22项。组队参加第十七届省运会,共获得金牌386.75枚、奖牌792.75枚和总分8218.75分,均居全省第二。年末全市共有体育场地设施28231个,总面积达2714.3万平方米。全年体育彩票销售额达30.7亿元,比上年增长36%。

十一、人口、居民生活、社会保障

人口规模。年末全市拥有户籍人口621.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7万人,其中市区314.2万人。全年全市出生34556人,其中男性18062人,男女性别比为109.5︰100。人口出生率为5.58‰,死亡率为6.83‰,自然增长率为-1.25‰;人口净迁入35157人,净迁移率为5.67‰。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6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即城镇化率)为78.9%,提高0.5个百分点。

居民收支。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8348元,比上年增长4.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2.2%。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690元,增长3.8%,实际增长1.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487元,增长5.9%,实际增长3.5%。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倍差为1.69。全市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2997元,增长6.2%。按城乡分,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7916元,增长5.6%;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9514元,增长7.5%。

表8 2022年宁波市居民人均收支主要指标

社会保险。年末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26.7万人、501.6万人、341.6万人、451.5万人和377.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99.4万人和296.2万人。截至年末全市累计发行社保卡1003.3万张,社保卡金融账户激活率达71.2%。

民生保障。年末全市共有养老机构258个,床位数5.1万张。年末全市共有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7万人,全年低保资金实际发放6.3亿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181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80元/月、2070元/月两档。全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69元,比上年增长13.8%。全年有4.1万名困难残疾人享受生活补贴,9.1万名重度残疾人享受护理补贴。全市2.9万名有康复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全部得到康复服务。年末全市特困对象集中供养2352人。

保障性安居工程。全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7.4万套(间),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59个、建筑面积827万平方米。累计筹集租赁住房15万套,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22家。新市民住房保障改革入选省共同富裕首批试点并获五星评价。出台《公租房保障管理办法》,全市公租房在保家庭5.53万户。共有产权房试点启动,开工建设1438套共有产权住房。

慈善事业。全年市县两级慈善机构募集善款9.2亿元,救助支出7.5亿元,帮扶困难群众56.8万人次;截至年末市县两级慈善机构累计募集善款达107.4亿元,救助支出87.6亿元,帮扶困难群众619.6万人次。全年市慈善总会共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76场次,参加服务的义工4万余人次,服务时长达4.5万小时。

十二、生态建设、社会安全

生态建设。全年中心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9%,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7,比上年上升3位;PM2.5浓度为22微克/立方米。全年全市新增排污权交易138笔,交易金额5222.1万元;新增有偿使用1032笔,金额1.94亿元。全年全市污水处理量8.4亿吨,污水处理率为99%,COD减排总量16.9万吨。全市地表水市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6%,提高5.4个百分点;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100%,提高1.2个百分点。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常年保持100%达标率。年末全市共有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5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9个、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2个。

“平安宁波”建设。连续第16次获“省平安市”称号。全年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14起,死亡81人,比上年分别下降32.9%、36.2%。全年全市共立案查处食品安全各类违法案件5659件,其中大要案9件,罚没款2586.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5件。全年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各类民事纠纷11.5万件,调解成功11.4万件,成功率达99.7%。

注:(1)本公报所列2022年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指:

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

住宿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

(4)表格中“增长”均指“比上年增长”。

(5)因部分保险机构目前处于风险处置阶段,保费收入相关数据口径暂不包含这部分机构。


专题:宁波市统计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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