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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4-10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毕节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已经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4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共有27名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毕节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毕节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等六个议题。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毕节市人民政府直属的正县级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10 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5人,其中,在编62人,非在编2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3年,新开户单位724家,净增单位590家;新开户职工2.75万人,净增职工1.07万人。实缴单位5,182家,实缴职工27.45万人,缴存额49.3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1.18%、4.85%、5.95%。2023年末,缴存总额378.90亿元,同比增长14.97%;缴存余额148.33亿元,同比增长7.31%。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为建行、农行、工行3家。

(二)提取

2023年,11.95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9.22亿元,同比增长22.0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9.52%,比上年增加10.50个百分点。2023年末,累计提取总额230.57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0.50%。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7万笔31.50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2.76%、50.72%。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9.41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80万笔305.40亿元,贷款余额149.30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68%、11.50%、8.82%。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100.65%,比上年末增加1.3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为建行、农行、工行、中行、交行、贵州银行、贵阳银行、邮储银行、光大银行、毕节农商银行、大方农商银行11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607笔22,920.50万元。2023年末,累计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14,750.6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91,364.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3年,公转商贷款贴息123.55万元。截止2023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6,623笔179,452.52万元,累计贴息7,599.01万元。

(四)资金存储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2.66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2.62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

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100.65%,比上年末增加1.3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

2023年,业务收入45,293.90万元,同比增长5.61%。存款利息470.7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44,823.20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0万元。

(二)业务支出

2023年,业务支出22,806.20万元,同比增长4.89%。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1,436.95万元,归集手续费472.79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896.46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

2023年,增值收益22,487.70万元,同比增长6.34%。增值收益率1.57%,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

2023年,应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1,209.50万元;应计提管理费用1,978.44万元;应计提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299.76万元。

2023年,已上缴财政管理费用1,772.8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138.92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720.33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4,730.1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808.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9.85万元,公用经费131.46万元,专项经费507.4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8.62万元,逾期率0.033‰。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3,720.3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71.46%,国有企业占16.34%,城镇集体企业占3.55%,外商投资企业占0.1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6.4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63%,灵活就业人员占0.04%,其他占0.32%;中、低收入占98.34%,高收入占1.66%。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3.34%,国有企业占29.82%,城镇集体企业占3.65%,外商投资企业占0.5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78%,灵活就业人员占0.17%,其他占0.51%;中、低收入占99.61%,高收入占0.39%。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60.59%,又提又贷提取占10.59%,租赁住房占1.61%,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4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72%,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2.97%。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30%,高收入占1.70%。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住房98.7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08%[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49.30÷(全市商业性住房贷款余额445.91+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149.30)],比上年末减少1.06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9,682.1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8%,90-144(含)平方米占91.17%,144平方米以上占7.14%;购买新房占89.58%,购买二手房占10.42%。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8.87%,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1.13%,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5.37%,30岁-40岁(含)占45.20%,40岁-50岁(含)占15.58%,50岁以上占3.85%;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9.49%,购买二套房申请贷款占30.51%;中、低收入占99.66%,高收入占0.34%。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5%,比上年增加26.0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聚焦大局民生精准施策,持续强化公积金服务保障职能。紧扣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用好政策工具箱,最大限度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为刚需和改善性需求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便利。一是适时优化完善管理办法。修订了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三个《暂行办法》,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施差异化政策,在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方面对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实施优惠政策,最高贷款额度可上浮20%;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要求,实施贷款额度城际间差异化政策;优化住房消费类提取政策,新增设“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业务”,开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等事项。差异化、多样化的政策支持,满足广大缴存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需求。二是延长阶段性支持政策。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毕府办发〔2023〕36 号),再次提高了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继续实施“又提又贷”政策,解决不同职工贷款需求问题。三是积极响应“保交楼”政策。深入“保交楼”项目进行实地调研,了解企业融资、负债、运营情况和“保交楼”资金兑现情况,全力保障“保交楼”项目个人公积金贷款稳定供应,促进了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二)紧盯目标任务扩面开源,逐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认真落实国发〔2022〕2号文件精神,开展以“百场宣传、千企走访、万人扩面”为主要内容的“百千万”行动,让更多企业和群众享受住房公积金利企惠民政策。一是“百场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2023年,开展各类公积金政策宣传活动147场次,线上线下宣传覆盖人数达 20余万人次。二是“千企走访”延伸政策服务链。2023年,共计走访企业1,358家。三是“万人扩面”拓宽政策惠及面。2023年,新增缴存职工27,418人,其中新增非财政供养人员公积金账户20,415个。

(三)对标优质服务深化改革,不断擦亮“毕公必尽”服务品牌。一是大力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畅通“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13个网上(掌上)服务渠道,线上可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36项,33项业务事项与贵州政务服务网融通,实现政务网和公积金线上渠道同步办理。二是持续深化“一窗通办”改革。持续深化“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推进“小一窗”向“大一窗”整合,窗口效能不断优化。三是积极优化服务流程。不断优化办件审批流程,压缩办结时限。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退休提取等多项业务实现由人工受理、审批转变为系统自动受理办结。四是持续推进“跨省通办”。大力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职工异地办事“多地跑”“折返跑”等难题。全年共办理“跨省通办”业务279笔。五是持续推行特色服务。针对特殊人群、事项及情形,持续推行“上门服务”“延时服务”等特色服务,极大方便办事群众,提升政务服务温度。六是统一业务审核标准。完善归集、提取、贷款三个《业务规范》,组建提取审核业务专班,将全市6个县(区)管理部提取业务纳入提取专班统一审核。不断推动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办理标准化、规范化,提升业务办理好评率。

(四)加强内部风险防控,有效筑牢资金运行安全防线。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完善了《逾期贷款催收规范》《毕节市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联动监督惩戒管理暂行办法》,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违法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监管监督协作的实施意见》等,违规提取、贷后管理等风险隐患得到有效管控。建立了《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信业务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成立征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机构职责,进一步加强征信业务管理,规范征信业务流程,确保征信信息安全。二是强化资金精细化管理。资金调度和划拨实行“三级审批”制度,资金流向遵循业务需求的原则进行调配,有效提高资金运营效益。三是规范与房开企业合作流程。运用“公积金贷款合作楼盘动态管理”对开展合作的房开企业楼盘建设进度和施工情况实行远程跟踪监督,进一步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四是高度重视信访投诉处理。建立领导干部接访制度,扎实做好信访件的督办落实工作,减少矛盾上行,全年收到咨询、投诉、建议、求助类信访件共166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达到群众满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五是深入开展内审稽核检查。充分运用中心核心系统稽核功能,日常抽查业务运行情况,对疑点问题进行跟踪并督促整改落实,有效防范和降低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是扎实推进专项工作。加强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期房抵押转现房抵押变更工作,降低抵押登记环节的法律风险。开展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清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公积金账户管理。七是常态化开展业务督查。通过线上线下、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公积金政策执行、业务办理、职工工作作风等开展督查,确保政策执行落地落实,业务办理规范便捷。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智能服务水平。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的相关要求,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推进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打造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更好地服务缴存人和缴存单位、服务住房工作大局。一是数据共享更加全面。开通了征信查询权限。完成与不动产、公安、民政、市场监管等6个部门的数据接入。完成10家商业银行数据共享。二是系统功能更加完善。配合新调整政策实施做好系统适配的开发工作,及时更新优化系统功能,系统功能日趋完善,为公积金业务好办快办提供技术保障。2023年,共办理公积金业务80.19万件,其中网上办理78.30万件,网办率达97.64%。三是网络安全更加稳固。中心连续四年通过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完成商用密码应用改造及测评,顺利完成了数据传输、存储机密性及完整性等应用和数据安全层面改造,有效保障网络安全。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攻防演练,进一步摸清系统网络安全建设现状,补齐网络安全建设短板,为公积金业务易办提供安全保障。

(六)不断强化服务意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

中心以擦亮“毕公必尽”服务品牌为抓手,不断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2023年,织金县管理部荣获“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单位”、金沙县管理部代官平同志荣获“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中心派驻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4人次被政务中心评为“服务标兵”。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8日


专题: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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