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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3-25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漯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3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2022年工作报告》《漯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漯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决算和2023年年度预算方案》《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管理办法》《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请审议修改〈漯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报告》。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漯河市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设10个科,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84人,在编84人,与上年对比少3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449家,净增单位247家;新开户职工2.22万人,净增职工0.64万人;实缴单位3395家,实缴职工19.77万人,缴存额25.7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85%、3.35%、8.64%。2023年末,缴存总额192.6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45%;缴存余额97.76亿元,同比增长10.7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5.60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6.28亿元,同比增长27.99%;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3.15%,比上年增加9.55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94.8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72%。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双缴存职工50万元,单缴存职工35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47万笔14.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8.24%、40.38%。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9.82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33万笔138.36亿元,贷款余额68.4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8.02%、11.92%、7.75%。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0.01%,比上年末减少1.9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8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716笔21818.2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01114.84万元,异地贷款余额72771.2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30.19亿元。其中,活期6.60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7.56亿元,1年以上定期 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5.03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0.01%,比上年末减少1.96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26419.54万元,同比增长5.98%。存款利息5256.64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1159.73万元,其他3.17 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5096.19万元,同比增长4.25%。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4478.92万元,归集手续费282.1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81.36万元,其他53.78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1323.35万元,同比增长8.37%。增值收益率1.22%,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92.2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2269.46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561.68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91.4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499.53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844.0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733.1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589.94万元,同比增长12.05%。其中,人员经费1174.64万元,公用经费60.24万元,专项经费355.06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131.44万元,逾期率0.19‰,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844.08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6.42%,国有企业占7.59%,城镇集体企业占0.96%,外商投资企业占3.7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5.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6%,灵活就业人员占14.84%,其他占0.28%;中、低收入占98.16%,高收入占1.8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5.22%,国有企业占2.22%,城镇集体企业占0.65%,外商投资企业占3.0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0.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63%,灵活就业人员占37.65%,其他占0.35%;中、低收入占99.44%,高收入占0.5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9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4.03%,租赁住房占0.3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6.3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0.94%,其他占1.31%。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47%,高收入占0.53%。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55.4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16%,比上年末减少0.8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474.12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71%,90-144(含)平方米占87.07%,144平方米以上占4.22%。购买新房占27.76%,购买二手房占18.19%,其他占54.05%。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5.46%,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4.54%。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0.87%,30岁-40岁(含)占56.70%,40岁-50岁(含)占19.56%,50岁以上占2.87%;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78.36%,购买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占21.64%;中、低收入占98.84%,高收入占1.16%。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93%,比上年增加14.7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度,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人数再创新高。灵活就业人员新开户8695人,同比增长8.88%;缴存额1.81亿元,同比增长59.67%;提取6788.42万元;为1124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贷款3.46亿元。

(二)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情况

一是“一人购房全家帮”持续推行,我市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年累计提取公积金3357笔2.76亿元,代际互助效果更加凸显。二是实施阶段性政策,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方便职工通过租赁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全年租赁住房提取人数同比增长24.27%,有效促进租购并举住房保障政策落实。

(三)当年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比去年减少1家。当年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有8家。

(四)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调高缴存基数和缴存额。2023年7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和下限分别调整为18555元和3711元,月缴存额上下限分别对应调整为4453元和371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均为5%—12%,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比例为10%—24%。

2.施行“商转公”惠民新政。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合理使用的现实期待,有效化解住房公积金流动性过剩风险和解决住房公积金使用不充分问题,出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贷冲贷”新模式,并在制度设计、便捷服务、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系统部署和安排,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3.取消异地贷款户籍限制条件。中心调整异地贷款政策,取消异地缴存人在我市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地限制。外地缴存人和本地缴存人在我市享有同等公积金贷款权益,吸引更多外地缴存群众来漯购房,引入更多资金进入我市房地产消费市场。全年异地贷款笔数同比增长127%,切实维护异地缴存职工权益。

4.规范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为确保三部委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政策执行落地,用好“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中心明确住房套数认定范围,商业贷款不再作为住房套数认定依据。

(五)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落实服务制度、提升服务效能。推出政务管家制,设立了业务咨询辅导室、开辟绿色通道、设立“有诉即办”专窗、帮办代办、政务管家、潮汐窗口、跨省通办、全豫通办窗口,“全方位、无障碍”办理公积金业务。推行网上预约、主动开展延时服务等服务举措;常态化落实政务服务“礼仪七步法”,展示公积金为民服务良好形象。

2.加强窗口管理,提升服务意识。为满足更多群众办事需求,中心坚持“办事群众不离窗口,工作人员不离岗位”的服务理念,服务窗口积极推行下班时间推迟一小时延时服务。保证绿色通道、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常态化。始终坚持“今日事、今日毕”,推行延时服务常态化,要求当日受理业务,当日完成审批,让群众少跑路,让审批事项不过夜,进一步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3.探索服务新模式,推进业务就近办。一是推行“公银一体化”新模式。积极与合作银行协调联动,利用银行网点分布范围广的特点,将公积金业务下沉至银行网点办理,设立住房公积金“专区、专柜、专员”,受理公积金全部业务,满足办事群众“少跑路”“就近办”“即时办”的业务需求,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二是推行亮码可办。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推行的亮码可办,实现缴存人通过手机亮码即可验明缴存身份、查看缴存时间、核实贷款情况等,大幅缩短了办事时间和简化了办事流程。

4.采取新举措,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围绕精细化管理,认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持续强化延时服务、容缺受理、上门服务等措施,营造“易办、好办、快办”住房公积金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严格落实“减证便民”措施,充分发挥电子档案作用,取消全部公积金业务办理中所需的复印件。

5.深入推进“跨省通办”。为满足住房公积金异地流动职工办理业务,中心开展线上线下双服务渠道,线上实现一个平台办理业务,线下开辟“跨省通办”业务综窗。通过采取“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异地联办”等途径,切实解决了缴存职工“两地跑”“折返跑”问题,为缴存职工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提供便利,实现群众异地办事“就近办、一地办”。加强网厅建设,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章等技术,实现预留手机号码变更、单位未分配金额退款、灵活就业人员开户等业务“全程网办”,持续提升线上服务水平。

(六)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成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二代征信系统,推动个人住房贷款信息和逾期信息纳入征信管理。二是对接市发改委、市审信局系统,实现与省信用平台信用信息共享,为政府进行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风险预警及信贷融资等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撑。三是接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新增电子营业执照扫码开户、扫码登录等个性化应用,方便企业办事。四是加强网络安全建设,开展网络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节日值班值守、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网络安全制度修订和容灾备份升级等工作,不断提升网络安全防范能力。五是加强信息化培训。组织开展中心数字化知识大讲堂,普及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专业知识,为职工树立数字化思维,不断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七)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被河南省人民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被河南省总工会授予“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中心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被漯河市文明办、创文办授予“漯河市文明服务示范窗口”。


专题: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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