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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律师社会责任和执业保障

更新时间:2025-06-20 22:03:23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633号建议的答复

榕司〔2025〕47号

黄岩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律师社会责任和执业保障的建议》(第1633号)已收悉,由我局独办。现答复如下:

律师队伍是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承载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近年来,我市广大律师积极响应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号召,活跃于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踊跃履行社会责任。一是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市现有500余名律师参与司法行政机关“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对接2700多个村(社区),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村(居)依法治理等公益性法律顾问服务;二是助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年均选派律师387人次,长期驻点各级司法机关、信访部门参与信访接待,引导信访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累计接访群众上万名;三是助力服务民生。去年以来,市县公共法律服务服务站点驻点律师月均220人次,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咨询;239家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为8200余家企业提供“法治体检”等公益性法律服务,助力法治民企建设。全市专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7万件。四是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全市共108名律师担任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围绕社会治理热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律师队伍共担任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872家,通过承担立法联系点任务、担任立法或案件咨询专家等方式,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各环节发挥着重要作用。

正如您建议提到的,鼓励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和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两者相辅相成,既要鼓励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国家法治建设,也要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支持律师依法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年来,为确保律师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我局持续推进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体系的完善。一是指导市律师协会设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建立了律师维权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并有效运行,先后处理一些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案件;二是联合市公安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通知》,就律师会见权利的保障作了进一步规范;三是联合市中院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障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参与诉讼活动权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实习律师参与诉讼活动的权利;四是联合法、检察机关印发《福州市法院与律师行业沟通联系制度的若干规定》《福州市检察机关与律师行业沟通联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律师与法官、检察官的良性互动关系,通过定期会商,促进律师行业与司法机关的良性协作。

关于您提到的制定《福州市律师社会责任以及执业保障条例》的立法建议。司法部于2019年印发《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司发通〔2019〕105号),对律师志愿奉献,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省、市律师协会每年均会发布律师社会责任报告,聚焦省、市律师行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典型事例,引领带动广大律师积极践行社会责任;在执业保障方面,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已初步形成制度支撑,《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三大诉讼法及配套司法解释与《律师法》协同衔接,特别是《律师法》设立专章系统规定了律师业务、权利义务及执业保障措施,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框架。是否需要专门制定地方性条例,我局将结合有关法律实施成效及我市实际,适时建议立法机关开展工作调研和论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协同省市相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搭建更优质的平台,推动律师持续发挥作用,并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推动保障权利的政策规定落实见效,持续改善律师执业环境,为更高水平法治福州建设提供专业化支撑。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分管领导:庄晶萍

联 系 人:林奕孜

联系电话:0591-83359951

福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专题:福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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