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6-11 11:18:01
广州青年律师看过来!2025年度“青年律师西部锻炼计划”等你来报名
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律师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律师积极响应和落实司法部党组提出的“五点希望”,为加快解决有些地方没有律师和欠发达地区律师资源不足问题作出积极贡献,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决定从本市选拔优秀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
一、名额分配
2025年度,广东省计划共派出30名青年律师分别到西藏、青海、贵州等省份锻炼,其中派往西藏3人、青海12人、贵州15人。其中广州市名额为6名。已参加2024年度西部锻炼计划工作的青年律师自愿在原接收地延长一年锻炼期限的,应向广州市重新报名,并在报名表中注明锻炼情况。原接收单位对其工作表现认可的,优先选派参加2025年度锻炼计划。
二、选派条件
择优选拔政治过硬、业务扎实、有奉献精神、有发展潜力的青年律师参加西部锻炼。
1.政治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热爱国家;
2.40周岁(含)以下,律师执业年限不满3年(截至2025年7月1日);
3.具有扎实的法学功底,专业能力较强;
4.热心公益,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西部地区环境和开展法律服务工作需要;
6.未因违法违规执业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三、锻炼年限、接收机构及工作内容
青年律师到西部锻炼时间原则上为1年。青年律师申请并经司法部审核同意的,可以延长至2年。青年律师主要安排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调解中心等机构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或者在律师资源匮乏地区的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
1.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值班,参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村(居)法律顾问等工作,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2.服务依法治理工作。担任当地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起草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合同、法律文书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等法律事务,助力党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3.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参与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等工作,广泛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引导人民群众把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
4.强化同行沟通交流。加强与西部当地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沟通交流,探讨法律服务经验和技巧,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高,带动当地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四、选派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6月13日。
(二)报名审核:报名参加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应当向市律协提交《2025年度青年律师西部锻炼报名表》(见附件),律师执业证、身份证、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和享受医疗保障凭证等复印件(各2份)。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推荐意见,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或律师行业党组织要对报名的青年律师出具政治鉴定意见。市律协6月16日前将报名材料收集汇总后报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完成审核工作后,将报名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
(三)审核确定。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将充分考虑青年律师个人锻炼意向,会同省律协提出青年律师接收地建议,并报送全国律协审核确定。
(四)组织体检。省司法厅律师工作管理处收到全国律协审核结果后,将会同省律协组织青年律师进行体检(参照“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体检标准及工作流程)。
(五)派遣通知。接收地省司法厅(局)、律师协会对体检合格的青年律师进行岗位分配,报司法部同意后,向青年律师发送《派遣通知书》。
五、政策待遇
(一)接收地司法行政机关原则上按照 10 万元/年/人的标准为青年律师发放法律服务补贴或办案补贴。
(二)全国律协和派出地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对参与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免收个人会费,对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团体会费予以减半。
(三)派出地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可以结合实际,对在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给予适当补助。
(四)在派遣前,派出地市律师协会为青年律师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保留青年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的工作岗位、职务,并配合做好青年律师日常服务保障工作。
(五)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在组织律师行业各类评优表彰中,优先考虑参与西部锻炼的青年律师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青年律师在西部锻炼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树立广州律师行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