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5-03-02 20:25:05
福州公租房申请咨询电话
鼓楼区住建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鼓楼区民政局:87713282;台江区民政局:83269428;仓山区民政局:88366970;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福州四城区公租房申请指南
申请时间
目前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共租赁住房为常态化申请!
申请对象条件
福州市中心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58009元、单身家庭年收入低于58009元,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的下列两类家庭可提出申请:
1、主申请人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在本市城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含)。
2、主申请虽然不具备本市中心城区居民户籍,但在本市中心城区稳定就业且在本市中心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3年,取得中心城区居住证。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不得申请的情况:
●申请之日前3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不动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家庭成员自有车辆购车款(含税)达25万元以上(含)或购置车辆排量达2400ML以上(含)或2.0T以上(含)的(含申请前12个月转让的车辆);自有车辆达两辆以上(含)的,所有车辆的购车款与排量合并计算。
以上申请家庭成员指的是主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
申请渠道
线下受理渠道
申请人前往现居住地区级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的政务(便民)分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线上受理渠道
申请人通过“e福州”APP或“公租房”APP提出申请。请在两个APP选择其中之一,并实名注册账号后进入相应板块提出申请,勿通过两个APP同时申请。
以“e福州”APP为例:
(一)申请入口
1、打开并登录“e福州”APP,进入首页后,依次点击“全部”“住房保障”“公租房办事”,进入服务页面(首次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需要进行服务授权)。
2、也可以通过首页搜索“公租房办事”;或生活版首页点击【服务】-【住】-【公租房办事】进入;
3.进入公租房办事服务后,点击“资格申请”,选择申请所在地区、受理部门、保障方式、申请人类型后,点击“下一步”。
提示:
(1)区县、街道/乡/镇为非必选项,建议进行选择,以便快速筛选出正确的受理部门。
(2)该页面请勿选择社区/居委会。
3.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阅读公租房网上申请须知,确认后在下方的方框内打勾,点击“下一步”
4.完善主申请人信息,点击“下一步”。
提示:
(1)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
(2)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5.填写家庭成员信息。若不存在其他家庭成员,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5、若存在其他家庭成员,请点击“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按钮,填写家庭成员信息后点击“保存”。
提示:
(1)户籍地详址和现居住详址默认与主申请人信息一致,若不一致的请手动修改为正确的地址。
(2)就业情况选择在职或离退休时需要填写工作单位。
(3)月收入=个人年收入/12(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4)若不符合共同申请的条件,“是否共同申请人”项请选择“否”。
6.点击“添加家庭住房信息”,填写家庭住房信息,点击“保存”。
提示:
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时无需填写其他信息;房屋住用状况为“租住或借住”外的其他状况时,需要填写房屋权属编号、建筑面积等信息。
7.填写家庭财产信息。若不存在家庭财产,则直接点击“下一步”。
若存在家庭财产,点击“添加家庭财产信息”,选择财产所有人、财产类别,填写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
提示:
(1)“数量”为该人员名下该类别财产的所有数量。
(2)“计量单位”可根据财产类别进行填写,分别为:银行存款(笔)、土地使用权(亩)、车辆(辆)、有价证券(本)、异地房产(套)等。
(3)“总价值(元)”为该人员名下该类财产的总价值。
8.上传申请的相关收件资料,上传完毕后点击“提交”。
提示:
(1)可点击材料名称右侧的“?”查看详细的材料描述。
(2)请在第一栏上传申请表以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中心城区的请上传居住证。
(3)家庭信息、住房和资产查询委托书为申请表随附的“授权和承诺书”,请单独上传。
(4)优先配租的相关材料,请在“其它”栏进行上传。
9.页面会展示先前填写的所有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
(二)申请进度查询
申请提交后,主申请人可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查询本人的申请进度。
(三)取消申请
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取消未被审核或是已被驳回的申请。
(四)重新申请
申请被驳回后,主申请人在首页-“进度查询”菜单可以点击重新处理”,再次在该申请的受理机构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
鼓楼区住建局:87525521;台江区房管局:83296354;仓山区房管局:83446243;晋安区房管局:87487583。
鼓楼区民政局:87713282;台江区民政局:83269428;仓山区民政局:88366970;晋安区民政局:83640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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