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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数据

更新时间:2024-04-01 13:48:20点击: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8名委员,2023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22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归集使用情况报告》《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潍坊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归集使用计划》。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隶属于潍坊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设9个科,8个管理部,8个分中心。从业人员198人,其中,在编148人,非在编5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301家,净增单位952家;新开户职工9.27万人,净增职工7.34万人;实缴单位13721家,实缴职工84.58万人,缴存额103.72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46%、9.50%、4.75%。 2023年末,缴存总额912.4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83%;缴存余额328.14亿元,同比增长3.75%。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5家。

(二)提取:2023年,30.9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91.87亿元,同比增长36.96%;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88.58%,比上年增加20.84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584.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6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31万笔 57.1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9.09%、54.71%。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7.92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9.74万笔516.11亿元,贷款余额271.2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11%、12.45%、7.6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82.65%,比上年末增加 2.98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6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484笔70027.12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51909.12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87496.1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无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0.60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1.25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9.31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   82.65%,比上年末增加2.98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98788.62万元,同比增长4.92%。存款利息13306.37万元,委托贷款利息85480.94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3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52850.80万元,同比增长6.40%。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8575.71万元,归集手续费0.6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274.42万元,其他0.0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45937.82万元,同比增长3.25%。增值收益率1.43%,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未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管理费用58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0137.82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58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8689.8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392.68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78363.61   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5406.42万元,同比下降2.32%。其中,人员经费3272.13万元,公用经费192.40万元,专项经费1941.8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   299.09万元,逾期率0.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7392.68万元。 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2.58%,国有企业占15%,城镇集体企业占3.16%,外商投资企业占5.9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0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6%,灵活就业人员占0.05%,其他占9.93%;中、低收入占99.07%,高收入占 0.9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36%,国有企业占 7.68%,城镇集体企业占2.37%,外商投资企业占4.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2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03%,灵活就业人员占0.06%,其他占26.94%;中、低收入占99.90%,高收入占0.1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3.8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5.61%,租赁住房占3.8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5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56%,其他占1.6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9%,高收入占0.0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 177.79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12%,比上年末增加0.8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76067.41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3.94%,90-144(含)平方米占69.21%,144平方米以上占26.85%。购买新房占70.67%(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9.3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9.3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0.69%,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11%,30岁-40岁(含)占45%,40岁-50岁(含)占13.29%,50岁以上占3.60%;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69.30%,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0.70%;中、低收入占98.44%,高收入占1.56%。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无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0%,比上年增加 31.8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

围绕“拼经济”“促消费”,强化政策保障。一是放宽贷款政策,将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调整到60万元,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最高可贷80万元,降低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推出二手房“带押过户”便民模式。2023年,发放多子女家庭优惠贷款755笔、4.2亿元。二是优化提取政策,按照租房优先于购房、提取优先于贷款导向,大力支持缴存人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2023年,提取额同比增长36.96%。

(二)加大力度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住房问题

重点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群体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求,新市民、青年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按月提取本人及配偶上月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用于支付房租。2023年,全市办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343笔、提取公积金30.54万元。

(三)稳步扩大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让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充分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不断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截至2023年末,全市灵活就业人员累计缴存人数729人,缴存总额1354.39万元,累计发放贷款324笔、9011.1万元,贷款余额4164.86万元。

(四)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

1.强化线上服务渠道建设,不断提升用户体验感和操作流畅度,推动实现好办易办。2023全年业务总量336.13万笔,其中网办量315.94万笔,综合离柜率达到93.9%。

2.深化数据共享,重塑业务流程,持续推进“无证明”办事。对个人征信、不动产、婚姻、退休等7部门13类办件材料高效共享利用,实现免提交免复核,经在线核验提交的业务免审批自动办结,资金即时结算到账。我中心39个标准化政务服务事项,30个实现“无证明”办事,自动办结有效率达到85%。

3.推进征信“总对总”共享工作,实现公积金贷款信息切换二代征信数据采集规范上报征信系统;强化对个人征信报告的规范化查询展示、无纸化统一管控、智能化取数加工,将判断或计算结果融入业务流程,征信查询更加合规,征信运用更加高效。

(五)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一是印发《窗口服务提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8项主要措施,确保窗口服务提升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二是通过12345热线、主任信箱、服务满意度调查等渠道收集的职工评价与反馈,做到即时整改、实时销号。三是持续强化“神秘人”监测评价成果使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四是组织内训师开展政策宣讲、培训等300余次,全力激活内训师服务效能,强化自身“造血”功能。组织18名窗口工作人员参加“为民服务 一线有我”主题演讲活动,并推荐1名“最美公积金人”。

(六)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住房工作大局中发挥的作用

1.全力保障人才安居。落实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服务保障措施,持续优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发展软环境。2023年,全市发放高层次人才公积金贷款104笔、8408.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136.36%、145.74%,为全市人才引进与住房安居作出了积极贡献。

2.惠企“信易贷”助力企业融资。通过向合作银行共享公积金缴存信息,支持合作银行向缴存企业和职工发放优惠信用贷款。2023年,各合作银行累计向2140家缴存企业发放优惠贷款251.64亿元,为企业节省利息3.64亿元。

3.“公积金流动服务厅”服务企业零距离。持续推广“公积金流动服务厅”,上门开展归集扩面、政策宣传、服务企业及处理群众投诉,为企业和职工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2023年,为群众提供帮办代办服务1.9万余次、双休日、节假日“不打烊”服务218次、上门服务2339次、延时服务782次,累计服务群众2万余人次、服务企业4200余家,办理相关业务万余项。

(七)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无

(八)当年推进缴存扩面情况

一是开展政策宣传月活动,依托“公积金流动服务厅”,线下深入社区、企业等宣传惠企政策,线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形成宣传合力,促进公积金归集扩面;二是出台激励受委托银行参与归集工作办法,发挥合作银行优势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制缴存。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额首次突破百亿,同比增长4.75%。

(九)当年优化资金使用情况

一是加强资金运行情况分析研判,科学制定资金存储和使用计划,实现资金管理的时效性、动态化、高效化。二是优化资金存储结构,采取签订协定存款协议、办理大额存单等措施,合理调度、转存资金。三是密切关注国家货币政策,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争取存款利率上浮,不断提高存款利息收入,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2023年,增值收益同比增长3.25%。

(十)当年加强风险防控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担当。二是实行全员全覆盖日常稽核,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三是开展分支(办事)机构主要负责人离任审计,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四是对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资金、重要凭证保管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运行。五是充分运用监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稽查工具,分析研判风险疑点,查找薄弱环节。六是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十一)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荣获2项省级荣誉、3项市级荣誉;分支(办事)机构中,获“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2年度表现突出星级服务岗等荣誉7个;1名同志获得全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个人、10余名同志获得全市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十二)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事件2件。

(十三)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无

(十四)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2月26日


专题:公积金缴存 公积金提取 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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